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8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不断提升防空和防灾意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耿马县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09:00—09:03。
二、信号规定
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用时180秒。
三、注意事项
(一)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安排治安保卫和应急准备,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借鸣放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