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耿马自治县香竹林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耿马自治县香竹林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耿马自治县勐永镇香竹林村民委员会大寨子村民小组、岩子脚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0.3165公顷,农用地0.3165公顷(草地0.26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41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耿马自治县香竹林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
日期:2024-09-26浏览:8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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