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告
日期:2026-03-16 17:1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165次 字体:【

为支持盘活我县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完成相关评估与决策程序,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予以公示:

拟收回收购土地价格一览

地块号

出让合同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利人

位置

宗地面积(亩)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备注

耿马自治县2012P3-02号地块

CR53耿马县201501

耿国用﹝2015﹞第2-150号、第2-149号、第2-148号、第2-147号、第2-146号、第2-145号、第2-144号、第2-143号、第2-142号

云南汉能投资有限公司

耿马县孟定镇艾叶大道与纬三路交叉口

76.70

3293.8381

该地块已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21)云民终638号),抵押权人有权对上述地块实现抵押权,原权利人已向抵押权人出具了《委托处置抵押物的函》,委托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处置抵押物

上述价格为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并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经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

公示时间:2026316日至2026318

意见反馈方式: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13578334969 (依工作公开)

联系地址:临沧市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54号

我局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分批实施收回收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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