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日期:2025-12-04 11:5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208次 字体:【

耿政征公告〔202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457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11月3日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457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建设,为发挥好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在国家向西开放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带动地方经济稳定发展、解决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申请征收土地符合有关规定。耿马自治县已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云自然资征成〔2022〕95号),经审核,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2758公顷,属经批准的该成片开发方案范围。

三、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征收范围:征收土地位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班幸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幸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2758公顷(19.1370亩)。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现状调查的情况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3日组织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不再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

五、有关事项

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457号)的批准要求,将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班幸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2758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457号)

2.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示意图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