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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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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05-16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作者:县财政局 浏览:2171次 字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部门上报的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本级(包括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汇总数634.09万元,较上年681.03万元减少46.94万元,下降6.89%。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0万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18万元,较上年328.95万元减少2.77万元,下降0.85%。公务接待费307.91万元,较上年352.08万元减少44.17万元,下降12.55%,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705.25万元,较上年480.63万元增加224.62万元,增长46.73%;较年初预算634.09万元增加71.16万元,增长11.22%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年初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19.6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10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26万元,较上年333.63万元增加80.63万元,增长24.17%;较年初预算326.18万元增加88.08万元,增长2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6辆。公务接待费271.39万元,较上年147万元增加124.39万元,增长84.62%;较年初预算307.91万元减少36.52万元,下降11.86%。全年公务接待2,772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8,308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增长原因:一是我县地处边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县严防死守边境线,强化常态化防控,公务用车保障任务加剧,车辆长期往返于边境一线与单位驻地,使用频繁,加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2021年度我县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克服困难,加大对单位运行经费保障,除支付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外,还支付以前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达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只减不增”要求。

附件1:耿马自治县县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附件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耿马自治县县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

较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480.63

705.25

224.62

46.73%

     1、因公出国(境)费

-

#DIV/0!

     2、公务接待费

147.00

271.39

124.39

84.62%

     3、公务用车费

333.63

433.86

100.23

30.04%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19.60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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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333.63

414.26

80.63

24.17%








附件2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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