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jtysj/2025-00002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5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90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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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41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Ⅱ.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②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③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服务要素保障。

1.高速公路项目推进情况。全县5条高速公路建设里程共计197.1公里。其中在建25.3公里,建成171.8公里(其中正式建成通车140.8公里)。2.临清铁路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临清铁路正线全长177公里(耿马段102公里),目前已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

(二)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硬化,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1.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情况。2017至2023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1676.64公里,实际招标1650.88公里,计划总投资13.66亿元,已完工1168.23公里,未完工482.65公里;2024年上级下达耿马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30.87公里,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招标31.94公里。

2.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建设情况。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主线35.592公里、支线0.662公里。路基挖土方完成82.76%;路基挖石方完成90.33%;路基填方利用石方完成24.09%。户赛桥完成8个桩基浇筑,完成1号桥台承台、台身、台帽浇筑,完成0号桥台承台、台身、台帽浇筑。全线完成投资约2325.2万元;四排山乡通三级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善,正在报市局审定,正在开展前期的林业、水土保持、环评、临时用地审批等工作,计划12月中下旬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芒洪乡通三级公路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初稿,正在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进行调整设计,待完成后适时启动。

(三)加快推进公路养护提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全县辖区农村公路4168.58公里,其中地方列养2674.68公里,库外道路1493.9公里。在库桥梁79座2308.02延米。按跨径分类:大桥4座721.5延米;中桥18座651延米;小桥57座935.52延米。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1.紧扣目标,组织实施公路养护。2017至2023年上级下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1440.68公里,计划总投资1.12亿元;已完工公路生命防护工程925.05公里,完成验收481公里;危桥改造14座,新建桥1座,县级自筹修建桥1座,计划总投资2129.19万元。已完成危桥改造9座,7座未完成,完成验收5座。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安防工程计划实施里程11公里,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组织开工建设2路段;2024年直达资金养护工程计划路段11条,计划修复里程42公里,主要修复内容为路面修复、路基缺口修复、灌缝处理等,目前已完成4路段路基路面修复工程,完成施工里程18公里,完成投资198万元;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项目,上级下达计划11公里,计划补助资金203万元,目前11公里已全面完工,完成投资220万元。

2.紧扣重点,开展公路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公路路产路权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在公路区域范围内擅自开道口行为35起;制止并上报执法部门在公路区域范围内私自砍伐行道树6起;对在公路区域范围内种植庄稼作物严重影响公路路容路貌的,及时制止并口头警告6起,进行路肩整修346公里。组织全县公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完成排查整治路段566条(段)2495.795公里,投入人力17984人次,投入机械台班679个,路面清扫2495.795公里,清理塌方17234.6立方米,清理桥涵109座,清除杂草2472.775公里,清理边沟2207.997公里,修复路面80.4公里。

3.紧扣关键,做好汛期道路应急抢险保通。严格汛前、汛期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做好抢险救援车辆运力储备,共储备11辆中巴车、47辆小型客车、10辆轻型货车。开展重要节点、汛前、汛期、防火期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及县乡道安全隐患排查77次,完成30个路段345公里直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处治大小塌方124处,清理边沟176公里,投入机械台班487个。完成小勐线代管养28公里日常保通工作,投入人工590人次,机械台班78个,设置巡查监测人员5名,安排24小时待命机械4台。

(四)优化路域环境,打造安全舒畅绿美公路。

2022至2024年绿美交通三年建设任务75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90公里,国省干线87 公里,农村公路480 公里。已完成建设73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3.5,国省干线77公里,农村公路482.5公里)。2024年计划建设绿美公路240公里,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已完成建设215公里。2024年6月耿沧线S239(K9-800-K17+300)、耿回线(K4+000-K11+000)被纳入云南省2023年绿美交通典型标杆示范项目参评名单,并经过省级专家考核,目前正在评审阶段。同时,完成了县、乡、村三级路长、段长责任领导及划分责任区更新完善,公示牌更新替换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县级路长巡查发现公路日常养护缺陷、一般隐患等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查。

(五)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年初研究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深入开展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公路工程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汛期自然灾害对建设施工带来的影响,督促建设业主(项目公司)、指挥部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两区三厂”、取弃土场等全面排查,落实专人实时预警监测、值守,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同时加强施工工地及驻地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巡查,发现异常,紧急组织现场人员转移避险。道路运输方面:突出“两客一危”,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客、冒险行车等问题整治,强化驾驶员雨天路滑条件下的驾驶操作技能和临危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做好应急预案、防汛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同时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格开展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耿马大队、孟定大队共开展行政执法上路稽查222天,出动执法人员18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8辆次,检查车辆8069辆次,查处非法违法案件352起,处理投诉28起,巡查地方公路2916.09公里,隐患整改132个。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消防安全领域:突出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办公区、生活区、建设工地“两区三厂”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风险、汛期隐患、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1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深入运输企业(含班线客运、客运站、包车客运、出租客运(巡游、网约)、驾培、维修、物流、燃气充装等)开展安全检查106户次,检查发现一般问题5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综合交通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地方公路管理段

2.地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所

3.孟定机场办公室

4.地方铁路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部门所属4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由我部门统一核算,故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9人,其中:公务员7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工人1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本单位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学生和遗属人员。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无超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05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26.45万元,增长9.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1.62万元,增长10.3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加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其他收入减少165.18万元,下降99.95%,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自其他部门的公路建设项目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27万元,占总支出的3.34%;项目支出18441.28万元,占总支出的96.6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4.17万元,增长9.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10万元,下降15.5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本单位无退休人员死亡,财政对死亡抚恤的补助减少,二是公务员退休2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791.28万元,增长10.7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用于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0%,比上年相比减少105.44万元,同比下降14.73%,减少原因一是本年本单位无退休人员死亡,财政对死亡抚恤的补助减少,二是公务员退休2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相对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0%,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万元,同比下降30.93%,减少原因一是本年度没有拨付工会经费,二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务人员退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7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41.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48.85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4年耿马勐撒至永德崇岗(红木林至大鱼坝段)县乡道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勐撒至永德崇岗(红木林至大鱼坝段)县乡道改造建设。

2.2016年建制村公路通畅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建制村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3.2017年国开行贷款村组公路建设项目经费840万元,主要用于勐简乡、孟定镇、勐永镇、勐撒镇、大兴乡、芒洪乡、四排山乡、耿马镇、贺派乡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4.2017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勐简乡大寨村至班望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5.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经费112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直过民族自然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6.2019年抵边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经费54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抵边自然村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7.2019年发改扶贫公路建设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四排山乡大芒关村至小芒关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8.2019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经费821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直过民族自然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9.2020年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经费659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直过民族自然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建设。

10.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11.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经费16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12.孟定镇那永组至丫口寨公路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那永组至丫口寨通硬化路建设。

13.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经费26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14.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项目经费24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15.孟定镇情人湖主干道道路建设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罕宏村南木算桥至情人湖公路建设。

16.2017年至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经费570.67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建设。

17.2018年-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经费86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防护建设。

18.2021年(小康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勐撒镇小康桥危桥改造建设。

19.2020年国省道公路沿线绿化美化项目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国省道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

20.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经费9.44万元,主要用于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

21.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委托业务项目经费273.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设计、监理、检测、审计等委托业务项目。

22.孟定机场前期建设项目经费6.2万元,主要用于孟定机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运行费用。

23.疫情防控应急车辆运输保障项目经费128.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运输。

24.高速公路应筹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2246.87万元,主要用于归还高速公路建设应筹集利息。

25.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经费0.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2024年春节慰问费。

26.高速公路及铁路前期工作专项项目经费25.38万元,主要用于运转瑞孟高速建设及铁路建设前期征地拆迁等工作。

27.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经费59.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农村客运驾驶员燃油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84%。与上年相比减少2074.12万元,下降3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7.39%。减少的原因一是本年本单位无退休人员死亡,财政对死亡抚恤的补助减少;二是公务员退休2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相对减少;三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孟定机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运行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6.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孟定机场前期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清缴完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70.39万元,下降45.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清缴完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且本年度无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524.9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接驳车辆运输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疫情防控应急接驳车辆运输经费的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33.9万元,增长27.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辆运输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9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孟定镇尖坪村产业路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推进产业路建设进度,本级安排孟定镇尖坪村产业路建设项目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57万元,下降8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1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3%,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主要用于行业内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含公路水路建设、道路养护管理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内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372.03万元,下降29.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内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支出减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清缴完本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8.14万元,下降17.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清缴完本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万元,决算为4.6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5.67%。增加的原因是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76%,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用于公路水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道路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2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24%,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9.05%。增加的原因是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5.67%。增加的原因是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比上年同期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用于公路水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道路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2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比上年同期增加0.29万元,同比增长69.05%,增加的原因是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路水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道路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接待12批次9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5.8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1.77万元,下降31.2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没有拨付工会经费,二是本年度本单位有公务人员退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805722.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8.85万元,固定资产42.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0132.30万元,无形资产0.6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91667.7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91.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2.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一是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按照《耿马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梳理了2024年全局预算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根据《耿马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抽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耿财发〔2025〕16号)的相关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各业务处室全部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的范围涵盖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具体过程如下:一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二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三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四是实施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24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价结果为“优”。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63.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65.75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3.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65.75元,增长33.33%,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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