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tjj/2025-00016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6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20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统计分析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指导和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党建引领,筑牢基层统计阵地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主题党日集中学习1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相关规定,强化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结合违规吃喝暨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酒驾醉驾问题,在各类会议中传达八小时外干部纪律作风要求,从上到下压实责任,并与分管领导、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二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底线防线。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议,确保党纪学习教育稳步开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综合运用集体学、个人学、读书班、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统计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检视剖析、交流研讨,促使党员干部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始终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稳步全面推进统计工作的重点环节,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每月深入贺派乡水平村走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全面掌握水平村的村情、民情、贫情,对水平村党建、团建、人居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并帮助解决水平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贯彻落实脱贫不脱钩工作要求,根据局内人员调动情况,及时更新挂包帮扶对象。按照县级工作要点对水平村耕地流出整改、一老一小关心关爱等工作重点关注,重点推进。同时,选派一名自然村民委员会主任及一名驻村工作队兼自然村民委员会主任分别到勐简乡勐简村、贺派乡芒底村开展驻村工作,充实局驻村工作力量。贯彻落实《耿马自治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到贺派乡水平村进行实地走访摸排,通过召开村组干部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专题分析会等,对全村9类人才进行综合分析,完成3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的摸排考核工作。

(二)扎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面对统计工作新形势,我局狠抓工作落实,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以打好统计工作基础为重点,努力提升全县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意识,强化措施,抓好联网直报等常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开展1-11月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贸易业、能源等月度联网直报和一至三季度农林牧渔业、建筑业、规下工业、劳动工资等季度上报工作,认真做好直报数据审验核查,确保各专业上报数据数出有据、数出有源。报请县人民政府并审议通过了《耿马自治县村(社区)辅助统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及《耿马自治县四上企业统计员工作经费补助方案》解决了村社区辅助统计员及四上企业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任务的补助问题,截至目前已发放上半年相关补助22.71万元是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主动对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住建、商务、财政、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统计服务。对全县各村(社区)统计员和在库企业统计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先后深入固投、工业、贸易、建筑、服务业等在库企业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现场指导服务。在开展日常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培训力度,邀请市局领导为我县各部门、各行业统计队伍开展专题知识讲座。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今年11月,“全市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培训班”“临沧市粮食和畜牧业全面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培训班”现场会,在我县孟定镇召开。通过市、县两级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不断规范了我县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素质能力,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是认真做好统计核查。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省、市统计部门数据查询工作,涉及查询企业均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传了支撑材料。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现场核查工作。今年以来,接受市统计局、调查队开展现场数据核查工作3次。

(三)有效提升经济运行决策数据。一是严格把好企业升规升限关口。坚决做到先进库、再有数,持续抓好四上企业升规升限纳统工作,及时指导达规企业(项目)入库纳统。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四上在库企业175户。今年以来,新增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3户;新升规升限7户,其中:建筑业1户、房地产企业 1 户、批发业1户、零售业4户;现正在跟踪摸排拟升规升限企业35户,达到准四上标准企业7。目前,提交县级审核入统材料23二是认真解读数据。及时发布《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时编制发放《统计月报》9810册,在临沧市统计内网、云南统计内网等网站媒介发布统计分析和信息共计16条,提供统计数据分析信息和咨询服务300余次,进一步加强统计指标数据解读,合理引导社会公众预期,及时恢复社会关切和诉求三是强化统计数据监测预警。按月收集整理省、市及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全县经济增长主要支撑指标数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支撑经济增长的行业指标完成进度进行研判分析,对奇异数据及时预警,找差距、寻短板,全面发现并反映经济运行中问题和困难,撰写提交经济运行成效专报》2期、《五经普专报》2,快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预警预测分析四是建立健全纠治统计造假协作协调机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和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回头看工作,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切实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形成合力,在巡视巡察、干部提拔等方面提出统计意见,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机贯通。

(四)扎实认真开展专项纠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中央《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学深悟透,将《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临沧市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提高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始终绷紧统计数据质量这根弦不放松,在全县上下真正震慑数据腐败二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全力抓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的通知》,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出24条整改措施;对全专业领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坚持不懈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充分利用园区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居民群众了解统计、走近统计、感受统计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印发《耿马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耿马自治县统计局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统计重点执法检查、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 抽查检查等检查手段,定期对各在库企业重点指标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县共计13家企业接受统计执法检查,部门抽查10家、联合抽查5家。

(五)按时保质完成了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一是年内完成3户调查户的换户工作,并做好换户登记表、访户记录表等完整合规存档工作。按照要求每季度对记账户开展遍访工作,通过遍访,现场指导辅调员落实职责,指导记账户如实记账,对漏记进行补记,对错记进行了修正;对多日未记账、记账笔数差异大等情况进行了核实;二是年内组织开展住户调查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总结分析住户调查工作情况,同时对住户调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三是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2名住户调查辅调员分别荣获省级、市级“优秀辅助调查员”表彰,2名记账户荣获市级“优秀记账户”表彰。

(六)提前谋划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优化服务业核算,国家统计局改进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将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开展劳动工资全面调查,现已根据要求,对323机关事业法人单位进行名录维护,确定全县独立核算的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19家,涉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五大重点行业115家。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业务股、统计法规股、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县域经济办。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8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8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12万元,占总收入的98.77%;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4.73万元,占总收入的1.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80万元,下降10.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54万元,下降11.48%;其他收入从0增加到4.73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人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8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万元,占总支出的76.16%;项目支出91.79万元,占总支出的23.8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支出合计减少51.64万元,下降11.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8万元,下降5.32%;项目支出减少35.17万元,下降27.7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人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2%。人均基本支出16.29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2.9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普查员业务培训、购买普查所需的物资和普查工作日常经费支出。

2.全县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2.0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调查员业务培训、发放调查员和记账户补贴和调查工作日常经费支出。

3.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调查员业务培训、发放调查员补贴、购买调查户纪念品和调查工作日常经费支出。

4.全县“四上”企业统计员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9.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补助。

5.全县村(社区)辅助统计员补贴经费3.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区)辅助统计员补贴经费。

6.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经费0.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

7.综合统计业务费项目经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综合业务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减少49.54万元,下降11.48%,完成年初预算的87.57%。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行政人员退休1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1%,完成年初预算的86.1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6.44万元,专项普查活动21.89万元,统计抽样调查44.14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0万元,下降8.7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7%,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经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13万元,下降21.8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减少,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0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减少,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完成年初预算的88.0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38万元,下降11.9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减少,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万元,决算为4.8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3.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5万元,增长86.21%。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下乡指导工作,公务用车频率增加;二是2024年公务用车进行一次全面维修,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4.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2万元,增长126.00%。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下乡指导工作,公务用车频率增加;二是2024年公务用车进行一次全面维修,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45.16%。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调研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次减少,严格遵守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万元,增长85.5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下乡指导工作,公务用车频率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7%,比上年同期增加2.52万元,同比增长126.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下乡指导工作,公务用车频率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7%,比上年同期减少0.28万元,同比下降45.1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调研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次减少,严格遵守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用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等调研、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市局业务部门下来调研、指导业务、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92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90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49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7.07万元,固定资产13.6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自治县统计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4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