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myz/2025-00039
发布机构
勐永镇
文  号
日期
2025-11-2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部门决算
浏览:746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一是坚持抓产业、调结构,经济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以镇村企”党建联建,不断发展壮大甘蔗产业,全力推动甘蔗原料发展,2023/2024榨季全镇甘蔗种植面积达5.91万亩,其中新植1.73万亩,实现甘蔗工业入榨量20.25万吨,农业总产值1.45亿元。

二是坚持抓项目、强基础,发展后劲不断夯实。坚持扩大有效投资,补齐短板,加快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进度,为经济建设激发活力。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大抓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光伏产业落地,让荒地变废为宝,香竹林光伏三项目完成规划,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4个,完成投资898万元。

三是坚持稳大局、抓兼治,社会治理持续改善。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题,切实发挥“网格作用,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基层治理迈上新台阶。持续加强六个全覆盖和网格化工作机制运用,优化微网格员设置,完成480名微网格全覆盖培训,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是坚持保民生、促发展,社会事业稳步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夯实乡村振兴根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716.07万元,民生底线有效兜牢。提升特困人员、孤儿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资金28.14万元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金21.12万元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3.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

我部门所属3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4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2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离休0人,退休31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5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10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2.3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8%;其他收入31.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7.18万元,增长3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7.12万元,增长36.23%;其他收入减少19.95万元,下降38.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11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60,占总支出的44.44%;项目支出1729.71,占总支出的55.5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3.75万元,增长31.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7.27万元,下降11.92%;项目支出增加941.02万元,增长119.31%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等项目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9%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187.26万元,下降11.9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34.14万元,下降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53.12万元,下降50.33%。均基本支出20.35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6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9.71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941.02万元,增长119.3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村干部岗位补贴工作经费7.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干部岗位补贴。

2.2024年春节慰问项目经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困难群众、环卫工人春节慰问。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及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经费及发放“两员”补助。

4.清廉耿马建设及纪委办案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清廉云南建设支出及纪委办案耗材、印刷等办公支出。

5.“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8.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

6.河底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改造项目资金0.48万元,主要用于河底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改造项目质保金。

7.2024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障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工作会议伙食费及办公支出。

8.基本公共卫生倡导员补助0.2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共卫生健康倡导补助。

9.绿美乡村建设项目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集镇路灯及垃圾池建设项目款。

10.创建卫生乡镇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乡镇耗材、宣传等标准化建设支出。

11.护林员补助资金3.7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护林员补助支出。

12.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17.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支出。

13.2022年至2023年厕所革命公厕建设项目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厕建设项目支出。

14.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项目(产业强镇)项目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路、太阳能杀虫灯、产品展览室建设。

15.2024年市级配套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经费3.0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卡点建设及物资支出。

16.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2.15万元,主要用于集镇及各村(社区)汛期塌方等应急处置支出。

17.帮令村麻栗树民族团结示范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22万元,主要用于帮令村麻栗树组入组道路硬化、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

18.芒糯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万元,主要用于芒糯村村通道路硬化、活动广场、路灯建设支出。

19.勐永镇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香竹林村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及设备支出。

20.勐永镇光木林村坚果种植与加工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光木林村坚果厂建设支出。

21.勐永社区芒帕组产业砂石路建设项目70万元,主要用于勐永社区芒帕组饮水沟渠、产业砂石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2.勐永镇光木林村坚果分拣包装建设项目44万元,主要用于光木林村坚果加工设备采购支出。

23.2024年度支持脱贫群众肉牛产业发展补贴项目21.1万元,主要用于兑付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肉牛补贴。

24.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474万元,主要用于酿酒原料供给厂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

25.勐永镇河底岗自然村农村公益社财政奖补项目54万元,主要用于河底岗自然村道路硬化及绿化建设支出。

26.芒糯村委员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芒糯自然村绿化亮化及基础设施建设。

27.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疏通清理边沟、桥涵等排水设施支出。

28.增减挂项目工作经费7.02万元,主要用于复垦复绿建设支出。

29.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1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相关支出。

30.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塌方点处置清理费用。

31.勐永镇产业路及沟渠灌溉建设补助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勐永社区产业砂石路建设。

32.香竹林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香竹林村综合性文化广场、太阳能路灯等建设支出。

33.勐永镇全覆盖村集体经济农贸市场项目8.5万元,主要用于集镇集贸市场建设。

34.帮令村芒幕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帮令村芒幕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款。

35.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6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芒糯村、光木林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3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活动伙食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37.甘蔗发展入榨考核补助资金20.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8.武装工作经费1.95万元,主要用于武装标准化建设、民兵建设支出。

39.文化免开经费3.8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服装费、培训费等支出。

40.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勐永社区、河底岗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费支出。

41.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经费0.9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工作的耗材、印刷费。

42.水稻玉米政策性保险协保协赔补助资金0.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支出。

43.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0.23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

44.勐永镇光木林村道硬化项目11万元,主要用于光木林村7公里硬板路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8%。与上年相比增加927.11元,增长47.8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6%增加的原因是年度增加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项目、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4.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0%,完成年初预算的84.92%。主要用于勐永镇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村组干部补助支出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思想,缩减公用经费;二是10-12月村组干部补助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00.17万元,下降13.4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思想,缩减公用经费;二是本年度村组干部补助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主要用于发放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0-12月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支出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清华大学学子奖励资金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及公共文化活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0-12文化辅导员补助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村级文化辅导员补助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支出及勐永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联络员、养老保险协办员10-12月补助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53.72万元,下降19.44%,减少的主要原因残疾人联络员、养老保险协办员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1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主要用于勐永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宣传员、信息员10-12月补助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49.84万元,下降48.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疫情防控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完成年初预算的68.50%。主要用于天然护林员、公益护林员补助以及创建卫生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到账时间波动,影响资金拨付进度。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益护林员补助支出数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支出及公厕建设、耕地流出整改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厕建设、耕地流出整改项目,造成预算调剂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15.66%,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公厕建设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27.8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4%,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2%。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中心日常运转支出及美丽乡村建设、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等项目,造成预算调剂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1130.67万元,增长189.33%,增加主要原因是香竹林生态古树茶产业建设耿马县酿酒原料供给厂建设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违法图斑变更举证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8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12月份住房公积金未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58万元,下降3.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3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380.78%。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员补助支出及防汛应急救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防汛应急救灾项目,引发预算调剂。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6.83元,增长38.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决算为6.20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万元,下降33.97%。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决算为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7.14%。增原因是本年开展应急防汛、耕地流出等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且车辆购买年限较长,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决算为0.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3%,完成年初预算的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8万元,下降94.71%。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接待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万元,下降33.97%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40万元,同比增长7.14%,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开展应急防汛、耕地流出等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且车辆购买年限较长,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比上年同期减少3.58万元,同比下降94.71%,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接待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防汛、耕地流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9.9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1.64万元,下降56.36%,主要原因是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资产总额389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94.4万元,固定资产279.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98.5万元,无形资产19.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3.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66万元,占总收入的6.72%,比上年减少109.98万元,下降34.52%;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6万元,占总支出的6.7%,比上年减少109.98元,下降34.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发展、征地补偿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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