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13号),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政法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党建引领打击边民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突出党建引领政治性、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性、落实排查管控针对性、强化打击整治威慑性,坚决遏制边民参与跨境违法犯罪“屡打不绝”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提高边境管控能力,加大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维护。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以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为抓手,抓实网格划分、编码及网格员培训,深化“两网”融合,探索“多网合一、一网统管”的全科网格,深入推进“五治”融合,严密防范政治安全风险、边境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网络安全风险,不断提升边境地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围绕信访重点群体、信访重点人员和信访矛盾风险隐患,持续开展信访矛盾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着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努力把涉访矛盾隐患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扩大化、极端化、对抗化;五是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总结普法强基补短板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五类人员”这支群众身边不走的普法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五类人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增进平安和谐因素。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持续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体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提高建章立制针对性,加强干部交流任职,从源头筑牢预防腐败堤坝,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耿马政法铁军。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我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7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说明: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8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0.62万元,下降67.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8.86万元,67.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6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边防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80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5万元,占总支出的36.48%;项目支出514.23万元,占总支出的63.5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0.63万元,下降67.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3万元,下降6.17%;项目支出减少1671.19万元,下降76.4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保金、工会经费等本年度未交足额缴完;2.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边防基础设施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人均基本支出18.4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4.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20.00万元。
本单位重要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88.87万元,下降67.60%,完成年初预算的181.28%。减少的原因是边防基础设施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7%,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规范性津贴支出,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及其它公务活动开支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未足额清缴。与上年相比减少16.81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5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主要用于2023年度边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边防办工作经费2万元无支付事项。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是边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减少。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经费存在结余,且符合开支范围,从其他经费列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3.95万元,下降97.65%,主要原因是边防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完成年初预算的87.5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及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职工养老保险未足额上缴。与上年相比减少11.8万元,下降25.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未足额上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招录事业人员2名,调入1名。与上年相比减少787.16万元,下降98.33%,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资金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90.4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足额清缴。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14万元,下降10.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足额清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4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边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800万元,下降65.57%,主要原因是减少边防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万元,决算为6.41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3.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万元,增长23.03%。增加的原因是年内因边境维稳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且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6.1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2%,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90万元,增长17.27%。增加原因是年内因边境维稳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且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4.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加原因是:边境维稳、普法强基、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业务工作上级派出督导组到耿马开展工作。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万元,增长23.03%。增加的原因是年内因边境维稳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且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2%,比上年同期增加0.90万元,同比增长17.27%,增加的原因是年内因边境维稳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频繁,且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维护费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3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边境维稳、普法强基、扫黑除恶等业务工作上级派督导组到耿马开展工作。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边境维稳、常态化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强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边境维稳、常态化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强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3.8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4.81万元,下降38.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开支,故公用经费减少和本年度工会经费未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边境维稳、扫黑、反邪、普法强基等业务工作宣传品制作、办公耗材、职工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08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6.70万元,固定资产8.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中共耿马自治县委政法委统筹边境管控、边境维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常态化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普法强基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边民健康、边防巩固、边境安宁、边疆和美,各项工作取得了效好的成绩。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优。(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