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hpx/2025-00049
发布机构
贺派乡
文  号
日期
2025-11-28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69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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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团体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贺派乡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干成了一批强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办成了一批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全乡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主要取得八个方面成效:

(一)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增长的各项措施,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44.77万元,支出2544.77万元,其中人员类、运转类支出1232.37万元;项目类支出1312.4万元。

2024年全乡经济总收入41839.5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86元;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金融服务全乡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二)巩固脱贫成果,发展面貌不断改变。一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发展,不断巩固脱贫成效。

严格扛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粮食稳产储备忧患意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全乡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100亩;完成330.54亩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实际就地恢复耕地326.71亩;通过品种改良、技术推广、机械化种植等措施,完成玉米、水稻等粮食播种27575亩,粮食总产量达8400吨,实现人均有粮477公斤,全乡粮食产量稳步提升、逐年向好。

持续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820户3272人,其中脱贫户791户3163人,监测对象76户262人。全乡共制定监测对象帮扶措施329条,严把预警、监测、纳入、帮扶、消除“五道关”,通过精准帮扶,已消除风险49户191人。政府救助服务平台全年累计申请事项397件、办结397件,办结率为100%。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4年人均纯收入18902.84元,同比增长9.04%。聚焦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把稳就业、提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8983人,完成率100.79%。提供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220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千方百计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支部领办、产业引领、村企合作、抱团取暖、招商合作的方式,让输血变造血、服务变分红、资源变资金,实现产业发展、企业增产、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多方共赢良好局面,全乡7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芒抗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32.95万元。村级代理中心核算收入570笔389.71万元,支出407笔464.58万元,结余746.47万元,清理历史挂账及遗留问题资金23笔51.4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有偿贷款资金累计回收1232笔1656.65万元,占应收资金1937万元的76%,全县排名第一。

(三)做大产业支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产兴乡、以产富农,围绕“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特色产业”的工作思路,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群众致富增收渠道不断扩展。

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壮大。完成植蔗面积5.5万亩,工业产量25.6万吨,实现产值1.2亿元;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100亩5500担,实现产值924万元;核桃种植面积为2340亩,挂果面积1160亩;坚果挂果面积1.3万亩,产量2880吨,平均亩产达171.4公斤,实现综合产值约2500万元。

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全乡种植石斛、重楼等中药材2000亩,带动195户农户就近务工,户均增收4万余元。种植“金丝凤梨”4500亩,亩产量从最初的2吨提升到3.5吨以上,产值达3700余万元,带动266户农户增收,擦亮“菠萝之乡”特色名片。完成水稻种植5100亩,旱稻种植400亩,打造1个优质稻米种植示范基地。完成烤烟种植2100亩,带动农户282户人均增收约7000元。

创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旅游开发。巩固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全乡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7个,培育和规范茶叶初制所及各类小作坊24家。围绕发展“周末经济”为主的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巩固提升泽安新村、回东自然村、芒俄自然村、者卖自然村等特色村庄建设,通过举办节庆活动吸引游客3.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00余万元,带动农特产品销售产值达300余万元。

(四)完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亮点打造成效明显。

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发展理念,大抓项目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对项目谋划、实施和落地持续跟踪问效,立足群众需求,严防“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发生。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投资370万元建成菠萝集散中心,有效解决芒抗社区菠萝销售“以路为市”问题;投资433.36万元,推动芒伟党员活动室、班卖村另仂组人居环境提升、芒抗社区和水平村产业路硬化等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项目建成,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洗手台和绿化、美化、亮化等设施日常管护,规范沿街商铺经营和交通秩序,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15户。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截止2024年底,全乡95个村民小组,共有公厕102座,其中达到无害化要求的卫生公厕57座,占公厕比例55.9%。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47吨,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模式把畜禽养殖粪污拉运到有机肥厂或还田,年内全乡共清理村内沟渠累计842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5980吨。

不断做优美丽乡村建设。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探索实施“七个一点”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年内共筹集物资和资金85万余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2.75万人次,完成28个村民小组16599米污水沟和污水管网布设,节省项目资金400余万元,以“小投入”撬动“大工程”,打造芒伟、芒买、芒俄、芒那等示范点。相关经验做法被县人民政府发文在全县推广学习。持续巩固绿美点位建设,贺派乡与耿沧线等全县其他6个点位被评为省级绿美标杆。

(五)抓实生态建设,发展条件全面增强。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定不移抓环保、优生态,不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2024年召开乡村两级河长会议17次。乡级召开专题会议2次,村(社区)召开专题会议15次,开展业务培训142人,开展巡河157次。编制完成贺派乡3座水库和7条河流的“一河(库)一策”“一河(库)一档”,稳步推进另仂水库、那雨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挡帕河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村级“一河(含涉及段落)实施方案”“一库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林长制,全年乡级林长巡林108次,村级林长巡林266次。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0起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找回天然林6420.8亩,高质量完成我乡天然林动态管理任务。扛实扛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及有害生物灾害。

环保问题整改切实有效。全面开展蔗叶限烧工作,严格落实每月7日、17日、27日逢“7”有序计划烧除制度。不断完善4个甘蔗剥叶站4条生产线建设使用,推进甘蔗分布式机械收割,降低甘蔗剥叶强度,提高蔗叶蔗稍综合利用率,坚持蔗叶蔗稍有序烧除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导致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加强小黑江流域生态治理。加大小黑江流域破坏生态行为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年内立案查处小黑江流域范围内违法图斑1个,面积3.81亩,地块已完成备地和定植坑洞开挖,为植被修复整改做好准备工作;排查出现状为玉米的待整改修复图斑53个,积极动员农户种植保水固土作物,保持耕种率在55%以上;完成一个公路塌方点边坡收台综合治理。

(六)持续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惠及群众。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尽心竭力抓保障、增福祉。

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巩固率达99%。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贺派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服务机构配套设施逐步完善,2024年门诊接诊人数29051人次,完成慢性病随访管理1521人,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1215人,家庭医生签约6643人,履约6562人,履约率98.78%,全乡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文化和民族事业繁荣发展。完成9个图书分馆568册图书整理录入,收集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类,傣族传统制陶技艺制作工艺代表、拉祜族服饰制作工艺代表、佤族织锦制作技艺代表等非遗传承人8人。持续巩固泽安新村等一系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果,成功举办泼水节、青苗节、目瑙纵歌节等各类民族民间文艺活动。组织参加县级系列活动,在第十四届青苗节群众文艺会演比赛中,崩弄村挡帕文艺队荣获一等奖;在青苗节打歌比赛中,崩弄村挡帕文艺队、芒畔文艺队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在“迎国庆·幸福之路”系列活动中,我乡代表队荣获歌咏比赛三等奖、广场舞大赛三等奖。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宽社会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7071人,参保率97.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726人,参保率98.72%。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全年开展住房安全排查4812户,共改造房屋7户。不断提升“一老一小”关心关爱工作质效,在芒底村大地山组打造“一老一小”示范点,建成“老年驿站”和“欣欣向荣儿童中心”,绘就“老有所养、幼有所乐”幸福图景。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扶贫政策,实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共发放雨露计划59人次,发放资金12.55万元。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乡均已实现自来水全覆盖,水质达标、水量充足。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兜底线功能,全乡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898户1192人,低保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武装及退役军人“三室三站”提档升级,服务窗口设立征兵工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涉军维权服务站,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登门慰问优抚对象,协助县级部门向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91.2万元,党政班子成员与退役军人形成结对帮扶,年内,共慰问退役军人94人,服务退役军人办理生活补贴和优待证17名。

(七)加强社会治理,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大局长期保持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选派16名“自然村长”,对7个村(社区)及贺派乡街道网格进行优化。共设置网格104个,微网格364个,微网格员364人,发挥网格长(员)、微网格员、“自然村长”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工作优势,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做好重要场所、重点人员巡查走访,做到“风险在网格发现、矛盾在网格化解、隐患在网格消除”。坚持以“调解防纠纷促稳定”为导向,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个,乡综治中心1个,村综治中心7个,加强对行业领域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严防脱管漏管。年内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421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0件,调处成功75件,调解成功率93.75%。

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年内共开展治安巡逻673次,出动警力2134人次,出动警车673辆次,接报警130起,办理行政案件36起,刑事案件15起;查处8类交通违法行为184起,2类违法973起,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6个。深入村(社区)开展缉枪治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引导群众积极上交枪爆物品及举报涉枪涉爆相关线索,结合“六个全覆盖”工作机制,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24场次,收缴枪支16支,弓弩1支,弹药678发。不断强化特殊群体排查管控、持续打击整治毒品犯罪,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宗教事务依法治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

不断推进武装工作上新阶。年内投资13万余元,动工新建60平方米战备(物资)器材库,配齐30套民兵应急装备,全乡编建1个普通民兵营698人,应急排和边防巡控排基干民兵共60人,应急备战能力大幅提升。当年年满18周岁青年110人,均在全国征兵网上注册并进行兵役登记,登记率达100%,全乡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意愿不断增强,全年应征报名入伍青年33人,大专及以上23人,“双合格”10人,全年向部队输送8名优质兵员,其中一名为直招军士,年度征兵任务完成率达200%。

(八)加强自身建设,发展信心更加坚定。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抓好自身素质提升。

作风革命不断深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确保党的大政方针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财务管理、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信息化进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力度,调整完善全乡行政职权共计8类14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076项,“追责情形”共计1032项。

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执政从严、队伍清廉、政府清明。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 、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财政所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水务服务中心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7.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

我部门所属7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4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3人,其中: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其中: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269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4.77万元,占总收入的94.5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5.97万元,占总收入的5.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2.02万元,下降10.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0.99万元,下降11.8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8.97万元,增长6.5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建设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26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37万元,占总支出的45.86%;项目支出1454.82万元,占总支出的54.1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5.79万元,下降21.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50万元,下降10.43%;项目支出减少572.29万元,下降28.23%;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建设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2.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0.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人均基本支出20.89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0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4.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0年贺派乡落阳村泽安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提升项目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程款。

2.2020年涉农整合项目经费2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振兴相关工程款。

3.2021年水平村道路硬化及亮化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平村道路硬化及亮化项目款。

4.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工程款。

5.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项目。

6.2023民政事业专项经费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7.2023年免开经费专项经费2.8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馆免费开放工作。

8.2023年普通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普通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9.贺派乡菠萝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经费370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菠萝集散中心建设。

10.2024年贺派乡创建卫生乡镇、2022—2023厕所革命项目经费174.95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11.2024年贺派乡春节慰问项目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工作。

12.村干部岗位补贴项目经费6.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干部岗位补贴。

13.贺派乡村集体经济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提升村集体经济农产品产销园。

1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

1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及省级项目经费4.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补助。

16.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项目经费6.26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相关工作开展。

17.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18.贺派乡贺派村信多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19.贺派乡街道及村组亮化工程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街道及村组亮化工程项目建设。

20.贺派乡水平村者卖自然村九龙潭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水平村者卖自然村九龙潭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

21.2024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障项目经费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相关工作。

22.2024年贺派乡护林员工资项目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23.纪委办案工作经费、清廉耿马建设项目经费2.01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办案工作经费、清廉耿马建设项目。

24.贺派乡建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230.04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建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25.解决贺派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项目经费17.09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贺派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26.贺派乡烤房建设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烤房建设。

27.贺派乡拉祜族乐队青山组合音乐创作发展项目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拉祜族乐队青山组合音乐创作发展。

28.贺派乡洛阳村泽安新村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项目经费84万元,主要用于泽安新村自然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

29.贺派乡芒抗社区那棉产业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经费19.45万元,主要用于贺派乡芒抗社区那棉产业混凝土道路建设。

30.2024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文化发展。

31.贺派乡清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经费32.34万元,主要用于清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款项。

32.贺派乡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开展。

33.贺派乡水平村者卖组涉农资金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项目未结清的工程款。

34.特色产业路建设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产业路建设项目。

35.2024年度支持脱贫群众肉牛产业发展补贴项目经费6.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肉牛产业补贴。

36.贺派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应急救灾补助项目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8%。与上年相比减少384.32万元,下降13.70%,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1%。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建设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2%,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41.83万元,下降6.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92.17%。主要用于发放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6.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1%。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关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贺派乡拉祜族乐队青山组合音乐创作发展项目及免开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24.26万元,增长56.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社会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关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54.09万元,下降21.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保险未缴纳完整。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3.2万元,下降42.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例如: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创文创卫工作、护林员工资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部分功能分类更改为农林水(类)。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40.27万元,下降88.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部分功能分类更改为农林水(类),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关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造成的人员经费支出差异。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44.2万元,增长66.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例如:贺派乡街道及村组亮化工程项目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118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7%,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类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关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部分功能分类更改为农林水(类)。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77.36万元,下降13.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普通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例如2023年普通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例如:2023年普通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耿马县贺派乡贺派村莫陆和回东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耕种管护和陪护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例如耿马县贺派乡贺派村莫陆和回东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耕种管护和陪护经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85.21万元,增长3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例如:耿马县贺派乡贺派村莫陆和回东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耕种管护和陪护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完成年初预算的90.56%。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金额有浮动。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99万元,下降6.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金额有浮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339.5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项目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7.12万元,增长91.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项目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决算为5.1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0万元,下降43.33%。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52%。增长的原因是乡村振兴业务增多,车辆维修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1.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7万元,下降78.30%。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万元,下降43.40%。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1.52%,增加的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比上年同期减少3.97万元,同比下降78.30%,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到贺派乡开展调研、人口普查业务指导,人居环境提升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9.7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6.35万元,下降39.8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资产总额2,13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58.75万元,固定资产174.9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省财政厅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效果较好。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存在问题:部门整体联动不足。指标设定涉及内容广泛,需要单位整体联动、各部门参与,但目前存在机制不够完善、财务人员力量薄弱,绩效评价主要由财务人员完成。

整改情况: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财政所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主要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财政所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责任到人。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一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并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从而达到强化支出责任,达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目的,为部门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和总结。 二是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根据财政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4.07万元,较上年增加44.07万元,同比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项目、以前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收支。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24.07万元,较上年增加44.07万元,同比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项目、以前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收支。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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