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jwjw/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纪委监委
文  号
日期
2025-11-28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26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中共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把清廉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强监督、促发展,以清廉之治涵养风清气正。一是积极履行协助职责,推进“十大行动”走深走实。二是坚持不懈强化监督,服务保障大局有力有效。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纪律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四是标本兼治惩治腐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条件坚定坚决。

(二)坚持把集中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解难题、办实事,以整治之力解民众之忧。一是以严督实导促责任落实。二是以强力办案促系统治理。三是以问题整治回应群众关切。

(三)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强素质、塑形象,以作风之变引领干部之干。一是抓理论学习铸魂强基。二是抓制度建设常治长效。三是抓干部监管从严从实。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7个巡察机构,包括: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县巡察数据管理信息中心。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95人,其中:公务员8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93人。其中: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26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7.1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本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7.05万元,增长23.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29万元,增长23.22%;其他收入减少0.25万元,下降62.5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谈话室建设经费、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经费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县民政局拨入春节慰问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26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66万元,占总支出的76.73%;项目支出527.6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7%;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7.05万元,增长23.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0万元,增长0.47%;项目支出增加418.84万元,增长384.86%。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0人,工资福利支出等相应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谈话室建设经费、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经费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9.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18.71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9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6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纪委全会会议经费0.98元,主要用于召开2024年度纪委全会产生的食宿费和会议场地租赁费等支出。

2.谈话室建设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谈话室建设支出。

3.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25.5万元,主要用于专题研讨班培训相关费用和警示教育片摄制费用支出。

4.信息化建设经费6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耿马自治县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软件支出。

5.市级补助办案经费267.66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6.省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移支付资金85.07万元,主要用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7.纪检监察工作经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8.2024年春节慰问金0.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2024年春节慰问金支出。

9.其他项目10.00万元,因此项目涉密,故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427.29万元,增长23.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增加的原因是谈话室建设经费、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谈话室建设经费、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经费等项目经费较年初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478.85万元,增长33.70%,增加原因是谈话室建设经费、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办案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12月养老保险未能及时缴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7.10万元,下降16.44%,减少原因是2024年11月、12月养老保险未能及时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完成年初预算的94.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医疗保险未能及时缴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3.04%,减少原因是2024年12月医疗保险未能及时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12月住房公积金未能及时缴纳。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2.22万元,下降10.21%,减少原因是2024年11月、12月住房公积金未能及时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30.3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9万元,增长89.03%。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监督检查及办案业务工作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6.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1%,完成年初预算的331.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1万元,增长145.33%。增加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监督检查及办案业务工作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9%,完成年初预算的76.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7.24%。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8万元,增长88.92%。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监督检查及办案业务工作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50%,比上年同期增加15.71万元,同比增长145.33%,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监督检查及办案业务工作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0%,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万元,同比下降27.24%,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查办、调查取证工作及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65.0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8.82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0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5.34万元,固定资产119.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0.3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年初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在项目预算申报决策方面,项目目标设定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量化目标;在项目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对项目实施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在财务管理方面,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能够较好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综合上述自我评定,我单位对项目绩效评价认为,绩效考核目标较明确,管理较规范,项目实施为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奠定了基础。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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