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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推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调研工作,开展海外联谊,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扩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全党共同来做统战工作的工作格局。明确各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在92个村(社区)配备统战民宗干事。全力配合政协机关和工商联完成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政协、工商联领导班子。
2.突出工作主线,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深化。紧扣凝聚人心这个根本,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这条主线,立足抓实教育培训,打造实践阵地,创新培训载体,强化宣传引导,将统战人士更加高效地组织起来。一是召开县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统一战线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统战工作。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市委统战工作会议暨全市统战部长会议、市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把统战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纳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校培训内容,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举办统战民宗干部培训1期90人,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培训1场次38人。三是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统战工作重要内容抓牢,把《条例》纳入2024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计划和班子成员宣讲计划内容,在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上专题讲授《条例》2场次。四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开展统战各领域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广大统战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年内,打造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邀请省社院教授在耿马自治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1场次覆盖327人,班子成员到联系单位、乡镇、挂钩村、统战对象中开展宣讲活动8场次。
3.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和谐稳定良好局面持续巩固。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动“甜美耿马·石榴红”工程,努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出台《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意见》《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意见》,组织推荐勐撒镇等15个单位申报命名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单位。二是继续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021—2025),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围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6个方面目标,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现在已开工建设项目227个,计划投资4.07亿元,完成投资3.41亿元。
4.持续聚焦“两个健康”,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进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班子成员到企业、商会及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开展宣讲3场次。开展民营经济人士“学习党的二十大·同心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1场次。二是靠前做好贴心服务。深化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到乡村去投资兴业、创造就业,建立46家企业与38个村(社区)挂钩兴村机制;持续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活动,建立“网格化”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服务企业,提振信心,走访调研27家民营企业,听取有关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28户企业参与临沧市“临品出滇”背包市场业务洽谈订货会品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企业参与全国工商联2024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民营企业运行状况和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参加企业103户次;组织41户企业参与社会责任调查;指导企业完成云南“融信服”平台注册认证82户;完成60户贷免扶补申报,为微小企业解决创业资金1177万元。三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耿马自治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划清政商交往红线,深刻汲取白恩培、秦光荣、黄毅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教训,守住政商交往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不疏,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27个县直部门配合,以调研检查形式对全县落实《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46号)情况进行督察评估,对我县推动形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的情况报告》上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今年3月,县工商联被省工商连续两年评为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先进县(市、区)工商联,3家企业被评为2023年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先进企业。
5.用情用心用力服务,“同心圆”半径不断延长。一是抓好侨务资源摸底工作。聚焦省委“3815”战略、壮大“三大经济”和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牵头开展印度洋周边国家海外华侨华人组织资源专题调研,完成底数摸排,形成“一报告四清单”报县委。在全县范围开展侨情调查,从统战系统工作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侨情调查指导组,对各乡镇侨情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依托统战三级工作网络扎实推进侨情调查,形成侨情调研工作报告,为省委、市委、县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持续抓好暖侨工程。在市侨联的指导下,在成立孟定镇临沧市首家乡(镇)基层侨联。年内,组织共开展侨法宣传活动5场次覆盖6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政策咨询30余人次。出具三侨生证明2份,受理三侨生中高考加分政策咨询10人次,归侨退休政策咨询1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场次,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家庭345户,侨资企业6家,发放春节慰问金、困难补助金23.9万元。
6.抓住关键环节,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摸清底数。在全县范围开展统战对象摸底调查以及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调整充实暨认定登记工作,建立统战成员基础信息台账和动态信息库,筛选优秀代表建立代表人士数据库,按统战成员类别创建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微信群,建好管好“一站一微”,设立互动平台,及时收集来自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的声音,确保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战成员底数清、变化动态清、思想状况清、困难诉求清。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举办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1场次,推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参加省级培训2人次,组织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参加“七一”、公祭、泼水节、青苗节等活动共计4场次,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线收看“寻美·云南”启动仪式1场次30人。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将统战成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三是丰富形式载体。成立耿马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设立团务委员14名,成立耿马自治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并适时召开成立大会,吸纳全县各行各业优秀代表51名,认真谋划开展活动,拟定“送医送药”活动初步方案,旨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增强服务团和知联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四是发挥作用。加强与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系,通过组织参加情况通报、协商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其在议政建言、民主监督、服务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年内组织参加情况通报会1场次, 座谈交流3场次,书面征求意见5人次,收到议政建言意见建议28条。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以普法、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捐赠等为主题开展社会服务活动4次。鼓励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水稻种植、甘蔗种植、水产养殖等技能培训6人覆盖群众1100人次。
7.抓实学习教育培训,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统战系统“四强”活动,以“党性坚强、能力过硬、学识丰富、作风优良”为目标,强化统战干部理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强化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引导统战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年内,部机关组织集中学习20场次,选派机关干部参加省级培训4人次,市级培训2场次3人次,县级培训5场次7人次。二是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列出学习、工作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晰责任,为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抓实理论学习,做到指定学习书目人手一套,以联合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3场次。组织机关干部、新阶服务团及统战服务对象,深入孟定镇、耿马镇、贺派乡5个村开展公益服务“送温暖”活动,捐赠物资关心关爱特殊困难户;组织机关干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社区“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绿美耿马”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及登革热疫情防控。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118户非公企业负责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同心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讲好耿马故事、传递好耿马好声音、推介好耿马资源。三是紧抓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清风云南”“临沧实践”“耿马行动”具体安排,持续抓好机关作风整顿。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等专题片,通报学习身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刻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的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宗教股、侨务台务股、民族经济发展股。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16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1万元,增长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1万元,增长8.4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民族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统战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收入增加。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1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2万元,占总支出的87.24%;项目支出2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7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1万元,增长8.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万元,增长0.98%;项目支出增加11.41万元,增长118.9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民族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统战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支出增加。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外知识分子联谊注册登记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举办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
2.春节慰问经费2.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退休干部慰问工作;
3.统战专项资金15.1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专项业务工作支出、信息工作经费支出、华文教材工作支出、网格员生活补助,统战专项工作办公费及复印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81万元,增长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及民族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统战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生活补助、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以及日常办公运行维护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及开展民族专项工作任务增加,统战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3.31万元,下降9.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族事务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交以前年度欠缴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9.91万元,下降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补缴以前年度欠缴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完成年初预算的96.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职工减少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增加,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增加,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8.5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专项业务,用车频次较上年减少,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专项业务,用车频次较上年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8.5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专项业务,用车频次较上年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33.3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专项业务,用车频次较上年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侨情调查、民族宗教、慰问及统战相关等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等专项业务期间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9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宗教换届及侨情调查等专项业务工作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2万元,固定资产5.1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设立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各单位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4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一是召开会议,部署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制定时间表、明确工作部署,确定重点绩效再评价项目。二是实施开展绩效自评。三是结合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把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五是组织跟踪检查,核实绩效自评资料,组织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分项目对各个项目需达到的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找出不足加以整改。2024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