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nyncj/2025-0002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5-12-0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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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是耿马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职权范围内的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的拟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级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抓好粮食安全生产。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稳定粮食生产,确保43.21万亩种植面积的稳定种植。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提升“孟定蔬菜”特色品牌,大力推广“林粮间种、蔗粮套种、烟粮轮作”等立体高产栽培模式,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有效产出率。

2.着力提升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加强技术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养成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勤学好问的工作态度;提升技术人才业务本领,加强对口业务培训打造业务能力强、有真才实学、知识技能水平高、学习能力强、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化农业技术人才队伍。

3.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增强管党治党自觉性,实现全方位从严管理。常态化开展政治和党性教育,严格检视干部队伍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技能。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村民参与“三资”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4.按期完成其他工作。按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耿马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新成效。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政策法规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与农田建设管理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渔业与东西部协作管理股、农村改革与农村经济运行监测股、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促进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1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3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本单位年末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3)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898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2.06万元,占总收入的97.86%;其他收入192.20万元,占总收入的2.1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2.22万元,增长15.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6.76万元,增长15.76%;其他收入增加5.46万元,增长2.92%。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收入转入;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收入增加,故本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892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86万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8308.64万元,占总支出的93.0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7.51万元,增长15.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17万元,增长9.03%;项目支出增加1136.34万元,增长15.84%;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增加,故本年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人均基本支出19.3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08.6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补助资金256.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户厕建设补助资金。

2.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托管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2000亩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生产托管服务。

3.耿马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高标准农田0.45万亩,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提升了种植标准,促进群众增收。

4.耿马自治县2021—2023年度农业保险工作经费119.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日常经费开支。

5.2023年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68.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资金。

6.耿马自治县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建设土壤取样点2229个,采集土壤样品2357个,完成耿马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

7.耿马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2235万元,主要用于建成高标准农田1.49万亩,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提升了种植标准,促进群众增收。

8.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2.25万元,主要用于涵盖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购置维护(如执法车辆、办公设备等日常维护)、执法办案经费(用于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宣传教育活动费用等,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9.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退休职工24人,每人200元慰问金。

10.耿马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65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高标准农田0.24万亩,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提升了种植标准,促进群众增收。

11.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15.75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接收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

12.税务局返还手续费资金0.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开支。

13.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89.49万元,主要用于对存量未到期的1726户脱贫、边缘易致贫小额信贷户继续进行贴息。

14.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43万亩。

15.耿马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2020—2021年,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冷库及附属设施补助资金。

16.耿马镇甘东社区大牲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场地硬化3000平方米,场地土方开挖5000立方米,白条鸡宰杀车间后挡墙160立方米,场外给水管700米。

17.化解历年欠债项目经费(耿马宏昌蛋鸡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建成处理10万羽蛋鸡的养殖场粪污的CSTR厌氧反应装置800m³,湿式储气柜400m³,沼液储存池400m³。

18.化解历年欠债项目经费(耿马孟定铭惠生猪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19.耿马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项目经费11.9万元,主要用于三面管沟6.8公里。

20.耿马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坡改梯988亩,建成田间生产便道4公里。

21.耿马自治县2019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项目经费65.6万元,主要用于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总面积120万亩。

22.勐简乡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集体 “三资” 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费用。

23.孟定镇大水井村生猪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大水井村官种地组新建生猪和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24.孟定镇尖坪村南松林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尖坪村南松林养殖小区建设猪圈瓦顶1500平方米,建设欧粪池等附属工程。

25.孟定镇尖坪村南松林组生猪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猪舍180间、牛舍30间、厕所1间、饲料房6间等工程。

26.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经费5.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场企业化改革日常工作开支。

2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支。

28.2024年上海沪滇协作工作经费8.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持续深化沪滇协作,善借外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29.2024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632.45万元,主要用于对驻村工作队员发放驻村生活补助。

30.2024年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98.04万元,主要用于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购置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8.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6%。与上年相比增加643.50万元,增长8.70%,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6%。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农村厕所户厕补助资金等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5%。主要用于按比例配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1.53万元,下降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养老保险额度,本年度未支付12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2.53万元,下降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额度,本年度未支付12月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786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0%,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农村厕所户厕补助资金等项目收入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669.24万元,增长9.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农村厕所户厕补助资金等项目收入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耿委〔2024〕30号文,耿马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并入我单位,人员增加,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住房公积金额度,本年度未支付11、12月单位缴费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6.36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27.20%。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公车使用频率及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2%,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25.00%。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8%,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36.00%。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27.20%。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公车使用频率及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25.00%,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0%,比上年同期增加0.36万元,同比增长36.00%,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0辆。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9.4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持续推进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非刚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439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06.56万元,固定资产485.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0平方米,账面原值19.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753.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3.27元,增长276.64%,主要用于2022年省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孟定镇大水井村生猪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耿马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经费70万元、孟定镇尖坪村南松林组生猪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资金20万元、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20万元、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49.29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197.98万元、化解历年欠债项目经费136万元。 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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