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nyncj/2025-0002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5-12-05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710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下属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

3.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4.承担农民负担监测与分析。

5.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工作。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经济统计”等业务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一)认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1.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引领。培育发展耿马南华糖业公司等4户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思路,对甘蔗生产进行统一土地、统一良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砍运。实施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产业服务全覆盖,全县开展甘蔗种植犁、耙、开沟机械化率达100%,甘蔗机械化上车装载率达95%以上,无人机飞防共27.7万亩、机械化率达69%以上,建成22座甘蔗集中剥叶站。

2.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多种形式,建立完善“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服务机制,培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34个(服务专业户41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个)。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作用。在甘蔗种、砍、运等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通过设立考核奖、按照甘蔗工业入榨量给予奖补的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提供劳力互助组织、农机调度等服务,每年带动68个村(社区)集体共增收420余万元。

3.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机制。2024年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4.56万亩,按环节给予每亩不超过100元补助。实施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创建,修建了110平方米的运营管理服务用房和产品展示厅,完成家庭农场“一码通”登记344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记账服务15户。利用中央支农资金扶持耿马金田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耿马县孟定镇田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1个,实现84个村委会(社区)全覆盖。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8个,市级示范社认定12个,县级示范社认定47个。完成规模农业经营835户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创建示范家庭农场47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32个。

(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完善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修改完善孟定镇、勐简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重新核发1123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中孟定1027户,勐简乡96户。修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积极准备开展档案扫描。

积极引导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截至11月20日,完成土地流转登记备案7869份,登记流转面积83730.11亩,其中流转种植粮食面积5612.64亩。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切实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受理土地纠纷56件,其中,承包纠纷48起,流转纠纷6起,其他2起;调解36件。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有效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认真组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8个,其中村级84个、组级24个,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7647人,其中妇女112926人。排查“两头空”人员数112人,“两头占”人员164人。已化解“两头空”人员数94人、“两头占”人员数73人。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动态管理模式,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完善

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一户一宅”规定,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改进工作方式,加大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依规结合当地实际,帮助乡镇解决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开展。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719宗,审批农村宅基地1678宗,审批率97.6%,审批面积376.6亩。其中,2024年审批126宗。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我县自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以来,共收到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反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违法图斑793个。经实地排查核实,发生在2020年7月3日前的图斑有474个,2020年7月3日后的图斑319个;涉及宅基地图斑627个,非宅基地图斑166个。已整改完成3个。

(五)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记账84个村,24个村民小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安排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明确重点、全面摸排、分类施治、定期调度、建章立制等步骤措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反馈问题1179个,制定整改方案103个、措施1179条,完成问题整改1145个,整改率97.12%,制定制度133个。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全县9个乡镇84个村/社区(农村),排查上报问题277个(含审计发现问题260个,自查发现问题14个,督查发现问题3个),涉及资金6719.95万元,完成整改问题260个,整改率93.86%;完成资金整改3032.82万元,制定整改措施277条,制定完善制度100个,移交问题线索6条。

(六)做好农村经济预测分析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农业生产情况,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月按时对农产品价格、农业发展状况、农村经济构成等经济指标进行准确、详实的统计,并加强资料分析。2024年全县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98.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其中,种植业产值74.43亿元,增速5.97%;畜牧业产值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3%;林业产值8.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渔业产值2.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7%;服务业产值3.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4%、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活动服务业可比价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9220元,增幅10%。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9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本单位年末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3)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也无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1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0.75万元,下降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75万元,下降0.6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4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9万元,占总支出的76.92%;项目支出33.28万元,占总支出的23.0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8万元,增长19.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8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造成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8.86万元,增长652.94%,主要原因是农场企业化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托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人均基本支出为18.4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4春节慰问经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我单位退休人员。

2.农场企业化改革项目经费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及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经费。

3.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托管项目经费16.98万元,用于支付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生产托管飞防服务费。

4.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补助。

5.2022年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项目经费2.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开展期间的办公费、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上年相比增加22.46万元,增长18.66%,完成年初预算的32.81%。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农场企业化改革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托管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付11月、12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59万元,下降18.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完成年初预算的87.72%。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付12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69.59%。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项目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继续实施,项目资金尚未拨付完毕。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城乡统筹转户项目业务支出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10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村合作经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等项目经费未拨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29.51万元,增长40.52%,主要原因是:农场企业化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托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完成年初预算的79.8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付11月、12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减少,造成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用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3.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1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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