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防火股;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县营林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县国有林场管理中心
4.县林长服务中心
5.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一是协助配合完成1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二是继续推进2.35万亩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人工更新工作。
2.抓实林产业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临沧坚果17万亩的提质工作。二是抓实林下经济3个园区(面积3.89万亩)的建设工作。三是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抓好林板一体化2.4万亩建设工作。
3.抓实森林资源管护与执法。严格林地、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监管、抓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常态化开展森林督察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一是按时完成2025年1701个疑似违法图斑的核查及查处工作;二是做好天然林县级实施方案。
4.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底线。持续压实网格化管控责任,完善防火道路、监控等基础设施,强化宣传教育、巡护值守、火源管控与应急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底线。截至目前,有效处置卫星热点87个(农事生产用火71个、境外火16个)。
5.抓实林长制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网格化管护、督查考核、“林长+警长”联动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度任务,推动林地经营权流转、规模化经营,激活林地资源发展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2辆为森林防火专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87920.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52533.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784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13193394.95元对比增加30994525.4元,增加234.92%,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预算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87920.35元,其中:本年收入13813786.68元,上年结转收入30452533.6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87920.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994525.4元,234.92%,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预算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87920.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87920.35元,其中:基本支出8735386.68元,与上年8769194.95元对比增加33808.27元,增加0.3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增加;项目支出 35530933.67元,与上年4424200.00元对比增加31106733.67元,增长703.1%,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林草项目比上年增加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91815.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773.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17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4224.3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4462.6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18.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239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
8.节能环保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管护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林业和草原—停伐补助11772143.97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林业和草原—-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4217717.7元,主要用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封山育林资金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6181089.22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725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资金。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作等。
1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3315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林草执法经费。
1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300000元,主要用于临沧坚果提质增效技术培训、项目作业设计、项目监理等经费。
1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810900元。主要用于2026年森林防火及综合应急演练经费、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经费相关支出。
1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8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林草湿综合监测)整改资金、2026年林草执法工作经费、2026年林长制工作经费、2026年绿化造林检查验收相关工作经费、2026年绿化造林检查验收相关工作经费、2026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经费、耿马县小黑江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经费、耿马县小黑江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经费、林草项目建设管理经费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退耕还林还草888663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省委巡视组检查国家公职人员领取退耕还林惠农补贴整改资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县级配套资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退耕还林补助整改资金。
1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33609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2025年森林火灾保险保费市级配套资金、2026年森林火灾保险费县配套资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9330.0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381820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820元)。
2.津贴补贴104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600元)。
3.奖金28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49元)。
4.绩效工资1997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604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5773.44元(其中:基本支出785773.44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686.97元(其中:基本支出34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02.03元(其中:基本支出51896.80元)。
8.住房公积金589330.08元(其中:基本支出589330.08元)。
9.办公费1145918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1095918元)。
10.水费8000元(其中:基本支8000元)。
11.电费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2.邮电费41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0元、项目支出26400元)。
13.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4.差旅费604172元(其中:基本支出604172元)。
15.工会经费47636.4元(其中:基本支出47636.4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17.其他交通费用407958.92元(其中:项目支出407958.92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95.96元(其中:基本支出66195.96元)。
19.退休费791815.2元(其中:基本支出791815.2元)。
20.生活补助24081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3.60元;项目支出2398000元)。
21.劳务费13176102.75元(其中:项目支出13176102.75元)。
22.委托业务费4514209元(其中:项目支出4514209元)。
2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1422291元(其中:项目支出11422291元)。
24.会议费3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元)。.
25.基础设施费5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元)
26.培训费297282元(其中:项目支出297282元)。
27.专业材料费1210800元(其中:项目支出1210800元)。
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二)上级资金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提前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提早部署。持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把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火源管控等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组织、早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物资储备。对现有扑灭火装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新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及时信息传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做到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坚决杜绝出现空岗、漏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四是提高预防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挂设防火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利用各村(社区)的应急广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基本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提升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时时绷紧防火这根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五是强化火源管控,杜绝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看护制度,结合全县秸秆焚烧工作,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关键环节,严查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真正做到“防住人、管住火”。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3532.36元(其中:行政单位443532.36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526211.85元对比减少82679.49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较去年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5142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委托第三方实施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临沧坚果提质增效技术培训、项目作业设计、项目监理等林草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7884225.17元,其中,流动资产114916021.21元,固定资产2968201.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86066.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0394.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2012〕20号)和《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临森指办发〔2012〕20号)。
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404.9万亩,根据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县级财政每年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专项经费,年度预算规模为404,900.00元,专项用于全县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及日常防控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县级部门预算已安排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404,900.00元,资金文件依据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耿财预发〔2026〕1号)。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巡山护林值守、预警监测系统运维等工作,从源头上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二)配备更新扑火装备物资、开展专业队伍技能培训、组织实战演练,保障扑火行动高效开展。
(三)优化应急预案、搭建指挥调度平台、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突发火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效率。
(四)支持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日常运行管理,保障人员待遇,稳定基层防控力量。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装备水平、队伍战斗力得到全面加强,预警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明显提高。
(二)资源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404.9万亩林业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护。
(三)管理目标全面完成: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率等核心指标均达标,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