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gmx_nyncj/2026-00005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6-03-2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公开
浏览:238次 字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耿马县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

3.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4.承担农民负担监测与分析。

5.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工作。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耿马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耿马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科学部署和当地政府的统筹推进下,耿马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立足基层农经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经济统计等业务工作,凝心聚力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积极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不断增加。

1.认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1)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引领。培育发展耿马南华糖业公司等4户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思路,对甘蔗生产进行统一土地、统一良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砍运。实施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产业服务全覆盖,全县开展甘蔗种植犁、耙、开沟机械化率达100%,甘蔗机械化上车装载率达95%以上,无人机飞防共27.7万亩、机械化率达69%以上,建成22座甘蔗集中剥叶站。

(2)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多种形式,建立完善“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服务机制,培育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98个(服务专业户5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作用,在甘蔗种、砍、运等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通过设立考核奖、按照甘蔗工业入榨量给予奖补的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提供劳力互助组织、农机调度等服务,每年带动69个村(社区)集体共增收476余万元。

(3)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机制。2025年社会化托管服务项目2.9024万亩,按环节给予每亩不超过100元补助。完成家庭农场“一码通”登记520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记账服务18户。利用中央支农资金扶持两个合作社(耿马金田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耿马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两个家庭农场(耿马佳硕农业家庭农场、耿马悠悠种养殖家庭农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1个,实现84个村委会(社区)全覆盖。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8个,市级示范社认定12个,县级示范社认定47个,发展县级以上高质量发展合作社29个。完成规模农业经营672户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创建示范家庭农场47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32个,发展县级以上高质量家庭农场20家。

2.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完善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扫描工作。积极引导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信息,目前,完成土地流转登记备案11份,登记流转13243.23亩。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确实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年累计受理土地纠纷47件,其中,承包纠纷26件,流转纠纷2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成功40件,7件正在调处中。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有效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8个,其中村级84个、组级24个,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7663人,其中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112926人。排查“两头空”人员数2人,“两头占”人员数95人。已化解“两头空”人员数2人,“两头占”人员数89人。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动态管理模式,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加强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一户一宅”规定,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依规结合当地实际,帮助乡镇解决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开展。截止2025年12月9日,全县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2126宗,审批农村宅基地2116宗,审批率99.5%,审批面积475.23亩。其中,2025年审批362宗。

5.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记账84个村、24个村民小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安排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改为抓手,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明确重点、全面摸排、分类施治、定期调度、建章立制等步骤措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截至2025年12月5日,全县9个乡镇84个村/社区(农村),排查上报问题363个,完成整改问题336个,整改率92.56%;制定完善制度111个,其中县级6个、乡镇105个;移交问题线索17条。聚焦三大家底自查、劳务用工整治、成员身份排查三项工作重点,在9个乡镇84个村(涉农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突击战”。三资家底自查中,全县共核实村组两级资产类建设项目10256条,涉及金额18.04亿元,排查资源性资产2074条,涉及面积82.23万亩,资源性资产出租654条。村级劳务用工整治方面,排查2024年以来用工647次2220人次,支付资金381.34万元,签订用工合同77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排查中,累计排查出“两头空”人员2个,已完成整改;排查出“两头占”人员95个,已完成整改89个,剩余6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6.做好农村经济预测分析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农业生产情况,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月按时对农产品价格、农业发展状况、农村经济构成等经济指标进行了准确、详实的统计,加强资料分析。2025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2.71亿元,同比增6.26亿元,增长6.5%。其中:农业产值78.96亿元,同比增6.19亿元、增长8.5%;畜牧业产值7.96亿元,同比降1.09亿元、下降12%;林业产值10.29亿元,同比增0.95亿元、增长10.2%;渔业产值2.08亿元,同比下降0.033亿元、降1.6%;服务业产值3.42亿元,同比增0.24亿元、增长7.7%。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3元,增长6.9%。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099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089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649.77元,增长114.6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部门收入预算项目资金增加了上年度结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0894.4元,其中:本年收入1470894.4元,上年结转收入131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089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649.77元,增长114.6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增加了上年度结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等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099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0994.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89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165.19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2025年增加2人)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项目支出13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000.00元,增长177.5%,原因为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增加,如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等项目。自有资金支出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515.42元,降低99.9%,主要原因为城乡统筹转户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1651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664.64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988.6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24.81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大病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941850.59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1348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等项目资金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春节慰问项目资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248.4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647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16.00元)。

津贴补贴637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0.00元)。

绩效工资4759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08.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664.64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64.6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988.68元(其中:基本支出53988.6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4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7.64元)。

住房公积金91248.48元(其中:基本支出91248.48元)。

办公费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差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电费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元)。

工会经费7294.32元(其中:基本支出7294.32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9.44元(其中:基本支出8829.44元)。

退休费21651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17.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6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二)上级资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重点培育2个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经营水平,实现合作社在服务基础、运营质量提升、服务带动能力等生产经营能力建设上得到较大提升,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7484.58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本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12071.02元,其中,流动资产212071.02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75.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宅基地管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23〕134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县级部分)的通知》(临财农发〔2024〕53号)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4年中央下达耿马自治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18万元,其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8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原则上支持的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低于3万元、不高于20万元。支持内容可以选择支持农民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改善生产经营硬件设施,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用于偿还债务,购置非农用车辆装备、发放人员薪酬补助、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以先建后补(奖补)的方式,拟支持2个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重点培育,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运营水平,实现合作社在服务基础、运营质量提升、服务带动能力等生产经营能力建设上得到较大提升,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中央下达耿马自治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18万元,其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8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原则上支持的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低于3万元、不高于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发布公告。在本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让农业经营主体知悉知晓,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经营主体参与度。

(二)主体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县农业农 村局初步筛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将材料备案留存,对不符合条件的主体,当场告知,待条件符合后申报。申报材料需要提 供合作社示范社基本情况、合作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名册、带动农户名册、诚信经营等相关材料。

(三)县级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择优从从事粮 食油料种植、农业社会化服务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作用发挥突出的农民合作社中公开竞争选择主体支持,奖补主体资金根据合作社示范社规范运营情况、合作社利益连接作用突出情况、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等情况确定。

(四)监督项目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最终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深入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技术指导及服务,组织有关培训,督促项目正常实施。

(五)检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 村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六)兑付补助资金。项目通过检查验收后,申请补助资金完 成兑付结算工作。

(七)绩效评价。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分析,收集整理材料, 撰写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做好项目审计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重点培育2个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经营水平,实现合作社在服务基础、运营质量提升、服务带动能力等生产经营能力建设上得到较大提升,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