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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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x_jytyj/2026-00006
发布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日期
2026-04-0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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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根据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总务处、德育处、办公室。

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1.勐永镇中心完小、2.勐永镇城子完小、3.勐永镇河底岗完小、4.勐永镇新和完小、5.勐永镇光木林完小、6.勐永镇香竹林完小、7.勐永镇农努完小、8.勐永镇大帮令完小、9.勐永镇芒糯完小、10.勐永镇芒佑完小、11.勐永镇芒来完小、12.勐永镇芒喜幼儿园、13.勐永镇新和幼儿园、14.勐永镇香竹林幼儿园、15.勐永镇农努幼儿园、16.勐永镇帮令村幼儿园、17.勐永镇芒糯村幼儿园、18.勐永镇芒佑幼儿园、19.勐永镇芒来幼儿。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引领,做率先发展带头人。

1.思想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常态化。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教师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10次。党员教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

(2)丰富学习形式与载体

利用线上资源开展学习。鼓励党员教师进行自主学习,了解党的最新政策、方针以及先进经验,拓宽教师的视野。通过不断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提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2.组织建设方面

(1)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6年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12次,认真落实好组织书记上党课活动,通过这些会议,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扎实有效。

(2)党建引领教育教学

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落实。党组织积极引导教师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课程设置上,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在各学科教学中,教师注重挖掘教材中的红色文化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工作中,党员教师主动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分享先进的教学经验。在教研活动中,党员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带领全体教师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路径,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二)活动促进,精准发力补短板

1.加强教师培训学习,转变教学观念

一年来,我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校内校外双循环的培训学习办法,本学年共有10名教师到省外培训,9名教师到市外培训,16名教师到市内培训,县内培训达130多人次,校内270多人次。同时还邀请耿马城小教学名师到校进行指导和培训。此外,教师还通过自学、学历提升等形式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2.注重教学重点环节管理

一是把功夫下在课前。每学期开学前组织骨干教师集体备课,严格做到同年级同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资料、测验考试和教学目标六统一,科任教师在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教材,了解学生基础上进行二次备课。    

二是把力量放在课内。科任教师围绕目标进行教学,教学中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根据班级学生实际进行分层教学;落实好当堂练习、检查、反馈和巩固,做到堂堂清,精选课堂教学例题、习题、作业题,分层布置课后练习。

三是把补惑放在课后。课后对课堂教学的例题、习题和学生作业题做到精选精改,有鼓励性评语,注重激励,提高效率,坚持错题重做,组织各年级各学科教师编写错题集。

四是加大督导。中心校成立教学常规督查组,深入各校检查指导。

五是加强分析。一年来我校坚持开展日日清、周周练、月月测和错题重做工作。每次测试后,科任教师针对所教科目认真反思,写出分析报告,学校教导处根据班级测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中心校每月召开1次质量分析会,研判得失、取长补短、制定下一步攻坚策略。

六是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树立“以研兴校、以研立校” 的教改意识。针对各学科的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加强教学研讨和交流。

(三)警钟长鸣,扛实安全责任

1.责任明确: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临沧市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制度》。

2.制定制度预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预案。

3.隐患排查整改: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时排出学校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宣传月宣传(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校园性侵、防震、防火、防自然灾害等)。

4.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各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学校、班主任周末及节假日向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书面或微信群、QQ群)。

5.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的监管:有食堂和营养计划物品管理制度;食堂及工作人员、供货商及运货员证照齐全有效;采购物品批次合格,进出库台账清楚,有验收记录;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格按要求着装。

6.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各完小门卫配置,监控安装,器械配置均达100%;配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经常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排查。

7.加强对师生普法宣传教育(校会、班会、国旗下演讲、宣传栏宣传、家长微信群、网络答题)。

8.各完小每学期开展1-2次防震、消防、防暴、防自然灾害演练。

9.坚持做好“万师访万家”活动。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走进学生家庭与家长热情交谈,细致耐心地向监护人及学生宣传防溺水知识,指导家长做好对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同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家长的疑问进行解答,并积极记录对学校的建议。全体教职员工用实际行动为家校共建注入新的活力,搭建了家校沟通的桥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破除瓶颈,真抓实干促发展

1.中心完小新建食堂和学生宿舍用地是多年来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多方努力本学年终于得到解决,共征得用地15亩。

2.不断完善设施设备,为各学校共配备14套智慧黑板,投入资金44.8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83人。在职实有1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469737.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076778.7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5032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3889758.6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77292.65元,增长了15.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三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966537.38元,其中:本年收入37076778.74元,上年结转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3758.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07677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80492.65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三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469737.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966537.38元,其中:基本支出36991996.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77292.65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度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增加;二是本年度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847774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7758元,增长76.6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4503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00.00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本年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564406.13元,主要用于保障勐永镇中心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30681310.83元,主要用于保障勐永镇中心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3.教育支出—特殊学校教育安排的支出126945元,主要用于特殊学生的公用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08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56484.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8627.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2038.72元,主要用于教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63765.8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988.8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47397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09153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5332.00元)。

2.津贴补贴4426848.56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848.56元)。

3.绩效工资110399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9928.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8627.2元(其中:基本支出3298627.2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3765.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765.82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303.78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03.78元)。

7.住房公积金2473970.4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970.40元)。

8.工会经费218306.64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06.64元)。

9.退休费105648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484.44元)。

10.生活补助4396938.24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521.24元、项目支出569417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469.42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69.42元)

12.办公费1474522.23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20.7元,项目支出1257601.53元)。

13.水费105550.45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85550.45元)

14.电费170643.51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50643.51元)

15.邮电费138488.28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18488.28元)

16.物业管理费43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23100.00元)

17.差旅费504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40458.00元)

18.维修(护)费789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58984.00元)

19.培训费11831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98313.00元)

20.办公设备购置525869.04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475869.04元)

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9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9590.00元)。

22.助学金1156526.49元(其中:项目支出1156526.49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90.00元,较上年增加19590.0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590.00元,较上年增加1959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90.00元,较上年增加1959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初预算;二是车辆陈旧,维护费用支出高,故车辆维护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度申报项目5个,其中:“三保”项目1个(县级配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县级配套学前资助资金)、纳入考核及上级规定配套资金项目0个(具体项目名称)、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重大项目0个、部门事业发展等其他项目4个(2026年教育收费资金、课后服务费、自有资金食堂伙食费、自有资金专项资金)。开展事前评估项目1个(按照耿财发〔2023〕92号文件要求),对各项目(政策)立项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及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进行评估分析,并提交评估结论,分别为:建议予以支持项目1个、建议部分支持项目0个、建议不予支持项目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是公益一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资产总额37951581.94元,其中,流动资产1871405.83元,固定资产35670133.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0042.5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3089.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15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4999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级配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0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资助政策。资助资金上级财政配套比例:中央50%,省级42.5%,市级占0.75%,县级占6.75%。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资助,共需资金141715.49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41715.49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度实施完成,支付资金为141715.49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二是改善贫困家庭学生生活水平;三是让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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