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乡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村民山林土地纠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法定依据,融合“情、理、法”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纠纷起因明确,矛盾化解刻不容缓。该纠纷源于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土地边界上开挖一条排水沟时,不慎扩进了祝某某的土地范围,致使双方产生争执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接到村民祝某某反映后,乡综治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组干部赶赴现场处置。
调解策略清晰,“情、理、法”融合施策。调解员坚持“以证为据、以情动人、以法育人”原则推进工作:一是调取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对登记的四至坐标、附图及面积等核心信息,明确法定界线;二是组织土地专管员实地勘测丈量,将权证登记数据与现场地貌逐一比对,固定客观证据;三是向双方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阐明权证的法定确权效力,同时结合邻里乡情疏导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调解成效显著,矛盾根源彻底化解。经过沟通协调,村民李某某承认错误,同意恢复平整越界的土地。双方最终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四至范围重新确认边界,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经验提炼总结,助力基层治理提质。此次调处,大兴乡综治中心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情理温度,为全乡化解山林土地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操经验。下一步,乡综治中心将以此为契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夯实平安乡村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