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上级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大兴乡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公开如下:
一、改造对象
大兴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拥有农村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
1.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含监测户);
2.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3.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
注:改造房屋需为申请人唯一住房,且经专业鉴定属于C级(局部危险)或D级(整体危险)危房。
二、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危房鉴定报告、相关困难证明(如低保证、特困证等)复印件。
2. 村级初审:村委会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政府。
3.乡级审核:乡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村级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实地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公示不少于5天。
4. 审批与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乡政府下达改造任务,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自行组织改造,改造过程接受乡、村两级监督。
5. 竣工验收:改造完工后,农户向乡政府申请验收,乡政府联合村委会、施工方等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及农户困难程度,每一年补助都不一样,今年标准分为以下两类(具体金额以实际审批为准):
1.C级危房修缮:每户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屋顶、墙体、门窗等局部危险部位的修缮加固。
2.D级危房重建:每户补助2.65万元,用于拆除原有危房并新建住房,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人均13平方米以内,户均不超过60平方米。
四、监督方式
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监督电话:大兴乡人民政府 0883-6460010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反馈渠道:大兴乡人民政府(地址:大兴乡大兴村街子)
大兴乡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改造质量达标,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