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兴乡人民政府向广大群众作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严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指挥,听从交通安全劝导员劝导,做守法行车、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模范交通参与者。
二、不乱停:机动车辆不乱停乱放,不逆向停放,不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不占用人行道,不在没有划有停车泊位的背街小巷、交叉路口、弯道停放。
三、不酒驾: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四、不抢行:不闯红灯,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要减速慢行,人行横道前要停车礼让行人。
五、不超速:欲速则不达,平安才能回家,不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车速,切勿超速行驶。
六、不超载:客运车辆不超员,货运车辆不违法载人,超限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限2人。
七、不违规:不非法改装,不发生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规行为。
八、证件齐: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车辆要按时检验、按期报废。
九、盔带齐: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
十、常劝导:随时提醒家人、亲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增强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意识,文明出行。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倡导者和守护者,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