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发展和改革局)
索引号
gmx_fzggj/2025-00015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69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00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数字耿马”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十五)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配合市级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并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十七)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各类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拟订和落实数据标准规范;对应市级公共数据平台,配合推进市级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统筹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推动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开展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审核、立项审批、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全县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十九)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相关政策措施;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协调推进宣传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一是全力以赴稳经济增长。为我县经济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在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后,及时制定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方案,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各部门合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并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运行走势的跟踪、分析和预判,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县经济高开稳走。二是落实旬调度工作安排。为强化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我县在2月初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2024年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方案》,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细化到旬,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并组建4个行业调度工作组,由4名副县长为组长,采取旬周分析、旬调度、月交账的方式,对分管领域经济指标进行周调度。三是对全年经济发展目标进行任务分解。编制完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4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1项工作目标任务》,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对2024年度31项经济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研判、分析、根据,确保下达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62.65亿元,增长4.3%,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32亿元、增长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29元、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22元、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亿元、增长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2 亿元、增长19.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14亿元、增长3.1%。

(二)项目投资稳步增长

一是规范项目审批监管,推动阳光行动“见行见效”。围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聚焦决策程序、行政审批、招投标、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好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新形象工程”,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年内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67项,备案项目280项,审批效率提升50%以上。二是项目质效显著提升,投资结构不断优化。紧盯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全力抓项目促投资。年内入库项目200项,总投资76.3亿元,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1亿元,增长7%,累计增速全市排位第1,产业投资增长8.7%、占全部投资比重达58.6%,民间投资预计增长106.4%、占全部投资比重达43.8%,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投资拉动更加突出。围绕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政策导向,建立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工作、开工项目、竣工投产“四个库”,动态储备项目政府投资项目95项,总投资111.84亿元;招商引资项目66项,总投资184.23亿元。年内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6个1.7亿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6个510万元,市预算前期工作经费400万元。

(三)稳步推进“十五五”规划相关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拟纳入国家、省、市基本思路重大事项上报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谋划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经对收集事项整理和筛选后,提出了希望纳入国家事项40项、纳入省级规划事项54项、纳入市级规划事项67项。二是做好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对照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谋划的重点领域及投资规模要求做好拟纳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项目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工作,经汇总后拟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项目22项,计划总投资212.03亿元,拟纳入省“十五五”规划项目27项,计划总投资239.33亿元。三是做好重大研究选题编制工作。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启动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对应市级30个选题,聚焦“十五五”时期耿马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本着结合耿马实际、规划支撑需要的原则,商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十五五”规划前期14个重大问题研究选题,目前各牵头部门已完成14个研究选题的初稿编制。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按照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2024年耿马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9方面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中梗阻”问题进行整治纠治。一是市场环境竞争更加有序。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开展好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排查破除工作。加强涉企监管执法,在11个行业领域开展“一业一查”试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政务服务更加规范便利。积极推行“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帮办代办”的服务模式综合窗口共受理办件量1.25万件、今年以来累计提供帮办代办3354次,开展周六延时服务38次,好评率达100%。深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和“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及时解决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三是惠企举措更加有力有效。制定我县的10件惠企实事清单,开展“部门主要领导坐诊接诉”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等各方面全流程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各部门到企业服务次数为502人次,共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40个。在全市率先成立茶叶联盟集团,推出“乡村振兴茶业易贷”特色贷款产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搭建政银企服务平台,目前成功签约67户企业,签约金额1.3亿元,为企业解决贷款资金1.08亿元。

(五)进一步全面深化 体制改革

一是做好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开展好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排查破除工作。今年以来通过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排查清理,积极整改共享单车领域问题1个。二是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今年以来我局梳理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5份,均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问题。三是开展规范全县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成立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按照“打破常规、集中攻坚”的方式开展工作,围绕9大方面24项重点任务细化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问题清单“四张清单”,全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加快问题整改,重点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数据造假、政绩观不正、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以及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排查。目前共排查出14个问题,其中:列入省级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8个;列入县级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同时,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个。健全体制机制。按照边查边完善的原则,制定工作机制3份,为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逐渐形成信息共享、利益共享、项目流转、招商联动机制的良好局面。

(六)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积极谋划项目,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投资导向,谋划储备数字经济项目34项,计划总投资29.87亿元。梳理上报耿马县2024年数字经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5项,计划总投资6.74亿元。二是督促行业部门做好数字经济固定资产纳统工作。为确保2024年完成1.5亿元的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印发了《耿马自治县2024年数字经济发展任务清单》,统筹加快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年内完成固定资产纳统0.93亿元。

(七)持续推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新能源项目建设。耿马自治县目前共有集中光伏项目8个,风电项目0个,光伏项目分别为已建成6个,在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1个,累计建成装机68.06万千瓦(集中式66.5,分布式1.56),拟新开工2个(17.5万千瓦),已投产装机容量每年总发电量可达11.59亿度电,节约标煤48.9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5.95万吨。7个全部投产后预计每年总发电量可达15.27亿度电,节约标煤62.6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9.62万吨。2024年1—11月累计光伏发电量54584.9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1.92%,占全县发电量59.91%。二是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污水项目建设。完成“两高”项目整改。“两高”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2项“两高”问题项目(耿马盛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用地手续未完成整改。耿马盛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0900202200001号),2022年4月15日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耿马县20220023号),2022年6月9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完成用地组件上报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缴纳新增建设用地补偿费,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并完成“招、拍、挂”手续,临沧华德实业有限公司用地完成“招、拍、挂”手续,取得用地规划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我县“两高项目”土地手续缺失问题整改完成。三是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对云南缈野酵母有限公司酵母硒及其衍生物项目;云南乐滇啤酒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年产5.5万吨子午胎专用橡胶加工厂建设项目;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目前云南缈野酵母有限公司酵母硒及其衍生物项目、嘉伟米业年产60万吨粮食、食品深加工项目已完成节能审查,取得意见。四是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及以旧换新工作。我局于8月26日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8月28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调度机制的通知》并积极收集谋划设备改造更新项目。五是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完成公用充电桩建设105个,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八)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面。

1.抓好粮食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县粮食安全。一是完成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按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县发展改革局认真筹备,组织县财政局、农发行双江县支行的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2024年513至14日实地到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的城关储备库对库存粮食展开全面检查。经检查:库存粮油数量方面。在保管账面数、会计账面数、统计账面数一致,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库存粮油质量安全方面。目前我县检化验室必要的检验监测设备基本配备到位,企业对政策性粮食的容重、水分含量等质量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抓好粮食经营户监管工作。每年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对我县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户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库存量、统计台账、粮食质量档案、卫生以及粮食经营企业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依法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我局粮食流通大检查共深入9个乡镇、检查粮食经营户78户,检查粮食8180.2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粮食经营行为,确保了我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粮食充裕。三是有序开展储备粮轮换工作。组织粮食购销企业研究年度轮换计划,明确轮换数量、时限。经县政府召开专题会、常务会议研究,计划本年度轮换稻谷900吨,于9月启动轮换工作,12月底前全部销售结束,轮出后据实结算。截至目前,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库900吨,轮换入库县级储备粮900吨。

2.推进粮食仓储物流建设。为有效解决我县粮食仓储设施陈旧,规范化储粮标准不高等问题,我县启动“耿马自治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59.99亩,总建筑面积13966.08㎡,总仓容2.55万吨工程概算总投资14032.95万元2023年12月12日获得“2023年1至10月‘骏马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2023年12月27日获得“2023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累计完成投资8000万元。我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债资金,加快推进耿马自治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3.强化粮食储备质量监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储备粮“一年两检两报告”制度,在储备粮质量管理方面实行市级定检和企业送检相结合,对每一批出入库粮食,均送至市质检中心进行检验并结合市级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储备粮轮换入库验收工作,督促承储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管理规范合理,储备粮实行专仓存放、专人保管、专账管理,在管理上严格执行粮油定期质量检验、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仪器设备配置齐全。严把军粮出入库质量关。严格执行军粮“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每进一批粮油均要认真核对供应商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再入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军粮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军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军粮质量档案,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供应给部队的每一批军粮都抽取样品留存,县发展改革局对军粮实行“一个季度一抽检”,待该批军粮供完三个月后再将样品销毁,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粮食质量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销售出库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已开展2024年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16个样品扦样工作,粮食购销定期巡查4次,配合市级完成地方政府储备粮定检2批次,完成县级储备粮出库扦样送检4批次军粮质量抽样送检4批次、校园粮油质量扦样送检3批次

4.积极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职能职责,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和耿马军粮供应站,加强防火管理,落实救灾物资出入库和进出仓作业、粮食仓库与职工住房、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与管理、储粮安全隐患排查、仓储设施用电及仓库周电线设施方面作为消防安全排查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检查,库区内关键位置均设有“严禁烟火”“安全通道”等警示标识,库区道路畅通,熏蒸药剂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每幢仓库均配有灭火器,库区内配备消火栓并设有防雷装置,排水沟道畅通,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用电规范;物资储备仓库库区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消火栓完好、消防池蓄水充足,能确保正常使用。不存在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次,摸排登记电动自行车9辆,开展宣传教育3场次,观看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16人次,组织开展消防专项应急预案演练1次,军粮供应应急演练1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治理成效。

5.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为有效维护边境地区稳定的应急状态下的物资需求及其他突发事件,县发展改革局与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指挥部的相关部署安排,积极抓好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共采购应急物资13批次,涉及采购帐篷、棉被、迷彩服、折叠床、手电筒等重要应急物资,有力地保障边境处突维稳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规范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物资在需要时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有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应急救灾物资共储备39个品种2.8万余件,可覆盖2万多人。

(九)产业工作方面

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积极构建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聚焦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着力做深做精做特做优,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加大“个转企”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截至目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1户,完成率100%。

(十)常态化做好价格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已完成全县2023年度的县级审核统计工作,涉及15个单位共计金额1648.9956万元二是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协助公安、海关、烟草、法院等部门对案件中涉及的财物进行认定,2024年完成价格认定272件,涉案金额1572.5万元。三是抓好政府定价工作。一方面对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进行调整,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公共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完成对耿马县城区、孟定镇城区道路内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调整,切实减轻群众短时停车负担。另一方面对殡葬领域政府定价项目和收费进行调整,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方案》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收费方案》,对基本殡葬服务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及价格进行完善细化,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四是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对大米、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测,日常根据上级要求对农资产品、砂石料等开展价格监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十一)持续推进“绿美耿马”建设

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三年累计新增绿化面积224.8万平方米、新增植树量26.71万株,其中,2024年新增绿化面积31.32万平方米、植树量3.38万株。建成绿美街道19条、绿美街区6个、绿地公园4个、口袋公园10个、绿美社区130个,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市绿美村庄145个,绿美交通43条(段)、绿美校园27个、绿美园区示范点2个、绿美景区(点)6个,完成市级绿美河湖达标达效认定4个。获得省级绿美奖补资金633.75万元。

(十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经济运行分析上时效性差。与部门对接收集指标、数据及材料等工作时,由于时间紧,收集难度大。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成熟。项目单位对项目前期工作政策吃不透、准备不充分,可研编制深度不足,与“先进规划后审批”要求不符合,对后续项目资金争取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新基建”基础较为薄弱。全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物联网、5G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正在建设,5G产业发展、产业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等工作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没有形成数字经济集约化、一体化,跨平台、跨行业、跨层级的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程度不高,尚未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孤岛问题严重,推进“新基建”的基础较为薄弱。四是易地扶贫搬迁缺乏后续政策支持。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后续帮扶政策导向更多地倾向于大中型安置区,我县无大中型安置区,政策支持较少,安置点提档升级有待加强。同时,缺乏优质企业和技术人才,产业发展支撑不足,量小质弱,项目资金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未能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乡村振兴作用。

(十三)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一是围绕市、县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经济指标分析研判,增加调度次数和频率,具体行业具体企业的分析研判,深入调研全县在库规上限上企业,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保障各类经济发展问题在源头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法。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督促各部门攻坚克难,确保年底经济发展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紧盯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政策导向,聚焦“发展有需求、政策有支持、落地有条件”,加强政策研究,认真梳理研判,常态化开展“大项目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持续强化提升项目部门谋划项目能力。

3.加强粮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储备粮质量安全。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储备粮、军供粮定期质量检查和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测报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的建设,争取项目尽早建成使用,不断提升全县政策性粮食储备能力,管好耿马粮仓,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检查维护管理,对应急物资储备的管理施行“三定”监管,做到“四保”,确保救灾物资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

4.优化产业结构促增收。坚持把产业帮扶作为脱贫人口增收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健全产业发展帮带机制,深入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帮扶模式,走“两型三化”产业发展路子,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帮助脱贫人口深度融入蔗糖、橡胶、茶叶、坚(水)果、蔬菜、畜牧业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其他特色产业,构建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提高脱贫人口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5.稳步推进“三大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行牵头职能,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建立快速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企业意识,规范全县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战规划股、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与数字经济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物价管理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耿马自治县项目服务中心

2.耿马自治县数字中心

3.耿马自治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我部门所属3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4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6人,其中: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离休0人,退休28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4.47万元,下降25.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4.47万元,下降25.1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60,占总支出的51.27%;项目支出499.61,占总支出的48.7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4.47万元,下降25.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5万元,增长0.83%;项目支出减少348.82万元,下降41.1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5.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2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9%。与上年相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21万元,下降7.1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56万元,增长1.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招考录用2人,工作调动调入1人。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减少2.21万元,下降7.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没有拨付工会经费、二是本单位本年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费用相应减少、三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4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目经费7.24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

3.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清廉云南临沧实践工作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项目经费50元,因此项目涉密,故不公开。

5.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6.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7.水利支出项目经费21.0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8.粮油事务支出项目经费8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

9.物资保管保养支出项目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

10.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经费。

11.其他支出项目经费290万元,主要用于耿马荣泰汽车城征地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9%。与上年相比减少4.47元,下降0.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减少的原因是获得向上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2.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春节慰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26.09万元,增长37.46%,主要原因是增加春节慰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涉密故不公开。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1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涉密故不公开。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基本养老保险是在2025年2月份缴纳。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3.4万元,下降22.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保险费用2025年年初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完成年初预算的245.48%,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2人。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1人。相应保险费用增加。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2.16万元,下降3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退休3人,工作调动调进1人,招考录用2人,勐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5.1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31.0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完成年初预算的31.07%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3.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9.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12月份未支付,到2025年年初支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24元,下降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8.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物资保管保养,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0.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支出减少。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元,决算为6.44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43.11%。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决算为5.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32.00%。增加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费用相应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决算为0.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入库,经济综合评估,物价督导检查工作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43.11%。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比上年同期增加1.44万元,同比增长32.00%,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50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入库,经济综合评估,物价督导检查工作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0辆。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单位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入库,经济综合评估,物价督导检查工作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8.8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20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2024年度工会经费未拨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37.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6.94万元,固定资产350.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1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升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总结经验,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整体项目支出效率。

2.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参与项目评价工作会议,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及被评价方的帮助和配合,确定相关的联络人员参加培训。

(2)实施阶段: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案,组织赴项目单位调研,现场考察与收集初步资料,项目评价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参与人员,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案,展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被评价方的信息沟通,撰写调研的阶段情况综合报告。

(3)总结阶段:评价报告撰写,根据前期报告、专业技术报告、调研与问卷信息、指标体系依托数据,项目评价小组撰写项目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列出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对预算编制的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良好。2024年县发改局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优:90—100、80—90良、60—80为中、60以下为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19.51%。与上年相比减少340万元,下降37.04%,减少原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5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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