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gmx_gaj/2025-0000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8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715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宣传、服务”等工作措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员编制情况规定公开。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离休0人,退休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40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6.29万元,下降27.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6.29万元,下降27.2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批复的交管业务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无指挥中心建设、搬迁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和疫情防控伙食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40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12,占总支出的31.69%;项目支出961.77,占总支出的68.3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6.29万元,下降27.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4万元,下降1.18%;项目支出减少520.95万元,下降35.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交管业务经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无指挥中心建设、搬迁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和疫情防控伙食补助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6.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1.1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补助经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2024年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及查缉点工作人员。

耿马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补助经费1.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生活补助。

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和追加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补助经费819.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交管业务工作补助经费2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管业务工作以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车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67.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支出。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补助资金14.8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安装警示牌、减速带、爆闪灯等支出。

其他项目经费28.94万元,因项目涉密,故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26.29元,下降27.21%,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减少的原因是交管业务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无指挥中心建设、搬迁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和疫情防控伙食补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慰问2024年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及各查缉点工作人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0.20万元元,上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补助经费为上级补助,于2024年春节前夕下达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23.6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503.39万元,下降27.55%,减少的原因是交管业务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无指挥中心建设、搬迁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和疫情防控伙食补助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编制预算时按照核定标准编制,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人员辞职的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完成年初预算的63.23%。主要用于编制内实有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50万元,下降14.14%,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11月及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内未能安排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及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内未能安排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64.94%主要用于编制内实有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3.34万元,下降44.39%,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年内未能安排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年内未能安排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完成年初预算的63.72%主要用于缴纳编制内实有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26万元,下降10.48%,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11月及12月住房公积金年内未能安排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及12月住房公积金年内未能安排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元,决算为21.58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17.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完的车辆加油服务结转至本年度使用。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无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无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决算为21.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17.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完的车辆加油服务结转至本年度使用。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中包含本单位7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17.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完的车辆加油服务结转至本年度使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无变化;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0%,比上年同期减少4.42万元,同比下降17.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完的车辆加油服务结转至本年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主要用于开展接处警、国省道巡逻、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等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3.65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上年应使用机关运行经费支付的部分零星维修等费用因手续不齐全未支出,直至2024年手续完备后才办理支付,造成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89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42万元,固定资产116.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00.1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2.5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经费保障,确保本单位执法办案、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装备采购等各项交管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以有效的保障全县道路交通整体安全平稳。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有效的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自评等级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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