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各项专项行动为牵引,对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
2.始终坚持聚焦难点、聚力攻坚,全面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一是持续筑牢公共安全屏障。二是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攻坚。三是深入推进涉“酒”问题治理。
3.始终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紧抓“平安建设”夯实发展基石。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常态化警力下沉。
4.始终坚持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以便民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交所”职能合一。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总体要求,创新推动“交所”职责融合,内挖潜力提质效,实现基层民辅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二是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按照“整合警务资源、优化办事流程、节约警务资源”要求,统筹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一窗通办”改革,将原先分散办公的各业务警种、派出所整合入驻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
5.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纵深推进清廉高效队伍建设。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2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5.71万元,占总收入的98.8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4.85万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63.39万元,下降3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48.21万元,下降30.61%;其他收入增加84.82万元,增长141.3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疫情防控民兵生活和误工补助项目;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增加烟草工作协调经费及烟草辅警工资待遇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74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2.90万元,占总支出的62.24%;项目支出4813.13万元,占总支出的37.7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32.57万元,下降29.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2.67万元,下降11.12%;项目支出减少4439.90万元,下降47.98%。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故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民兵人数减少,发放的生活和误工补助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32.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5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与上年度相比,日常支出减少992.67万元,下降11.1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843.02万元,下降1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149.65,下降24.04%。人均工资福利支出每人每年19.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3.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24.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耿马县公安局烟草辅警工资待遇经费项目经费4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烟草辅警工资待遇。
2.2023年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项目经费2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
3.耿马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727.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辅警人员工资补助经费。
4.疫情防控民兵工资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48.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民兵工资补助经费。
5.孟定派出所党员活动室、综合指挥室、清廉文化园功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孟定派出所党员活动室、综合指挥室、清廉文化园功能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6.孟定派出所社区警务队用房功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孟定派出所社区警务队用房功能改造提升项目资金。
7.其他项目支出共2641.76元(本单位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8%。与上年相比减少5648.21万元,下降31.16%,完成年初预算的75.0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为减少疫情防控民兵生活和误工补助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30.60%。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等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资金紧张,项目资金未得到支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8.47万元,下降8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关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5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2%,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日常运行支出、执法办案支出、装备采购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车辆运行和维护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资金紧张,项目资金未得到支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51.36万元,下降5.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完成年初预算的88.16%。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费、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00.31万元,下降13.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本年度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63.5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支付民兵生活补助和误工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4648.72万元,下降88.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民兵工资补助经费支出大幅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完成年初预算的86.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89.35万元,下降18.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涉密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6万元,决算为58.8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67万元,增长1295.5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将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纳入公务用车支出。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82万元,决算为58.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92%,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84万元,增长1371.0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将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纳入公务用车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2.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77.2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次数和接待规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6万元,支出决算为5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67万元,增长1295.50%。增加的原因是将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纳入公务用车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82万元,决算为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比上年同期增加54.84万元,同比增长137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将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纳入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比上年同期减少0.17万元,同比下降77.2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车保有量34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口单位到本单位考察学习公务接待1批次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9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72.9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49.65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且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未能列支工会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853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0.05万元,固定资产22863.4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68.23万元,无形资产334.8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1.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1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1.部门概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执行,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实有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边境安定,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舆论导控,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大力开展追逃工作,强化治安乱点整治,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加强道路安全整治,扎实做好公安消防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总收入数12844.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3.86万元,本年收入12720.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5.71万元,其他收入144.8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4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2.90万元,项目支出4542.81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成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办法,制定了《耿马县公安局预算管理制度》、《耿马县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预算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6万元,支出决算为5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82万元,决算为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目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自评等级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