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索引号
gmx_jgswfw/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  号
日期
2025-11-26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81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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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管理,配置等有关工作;

(4)制定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及车辆的管理、维护、保障等工作;

(5)负责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办公用房不足时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一是对县民宗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联、县工信局等11家办公用房重新进行调配,如:县纪委监委调剂到县检察院老办公楼办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剂到县人社局老办公楼办公、县工信局调剂到原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办公等。二是把零散分布的13家县委机关,重新进行办公用房上的调整。三是根据“十四五”要求不再新建办公用房,优先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楼中调剂出闲置的办公间办公,如:新成立的县委社会工作部调剂到原县信访局办公大楼办公、县检验检测所调剂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检测所二楼办公。四是对县工信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应急管理局、大兴乡人民政府等18家办公用房修缮申请进行排查核实。包括,实地核查受损房屋的安全性,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办公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房屋结构不稳定、水电设施老化等。其次严格执行申请修缮材料的完整性和必要性。从严控制零星修缮,避免频繁的小规模修缮带来的成本增加。五是调剂出县人社局老办公楼2间办公室给县财政局用于搭建全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用房。六是审核1起办公用房拆除处置材料。即:审核大兴乡政府拆除已建设使用30余年的大兴乡政府大会议室办公楼。七是完成全县202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2.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一是有效保障了全县应急处置、乡村振兴、督查检查、巡视巡察、边境维稳、上级领导调研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各类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共提供派车服务960余次,行车里程共计30万公里。二是做好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工作。2024年共处理我县公务用车报废、拍卖、调拨等事宜12件,已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我县公务用车报废、拍卖、调拨事宜相关批复9份。三是提升县公车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2024年5月8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纪律,在信息化平台定时监督各单位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用车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四是制定了《耿马自治县公车办关于公务出行车辆社会化租赁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公务出行车辆化租赁方式对于解决公务用车系列问题具有重要意义。8月5日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了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大华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家定点租赁服务企业。8月13日,临沧市大华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接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全县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需求租赁车辆,2024年度大华公司为我县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186车次;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租赁,目前正在车辆投放阶段。五是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对安全驾驶、工作纪律进行提醒和要求,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安全。2024年来,共召开平台驾驶员安全工作会议10次。

3.抓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公务接待业务培训,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全县综合接待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分批次抽调各乡镇后勤服务人员到中心进行跟班学习培训。一年来,共开展集中培训1场次81人次;跟班学习培训6批次81人次。二是进一步强化定点接待,在遵行党政机关定点接待的基础上,认真挖掘我县傣、佤主体的民族特色菜肴,继续优化土司宴、孔雀宴,做到既满足客人需求,又体现耿马地方特色。三是进一步夯实国内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6月以来,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摸底排查、自检自查和专项检查,抓实国内公务接待违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完成1轮专项检查,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中。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耿马自治县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县委办、县政府办已于11月19日印发(耿办发〔2024〕3号)。四是圆满完成各项接待任务。2024年来,中心相继接待了国家级、省级调研组、招商引资考察团、各州市考察团、市级调研组、兄弟区县考察团及其他各类市级、县级重大会议活动以及县傣历1386年泼水节、十四届青苗节系列活动等80余批次2000余人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五是协助两办做好全县重大会议活动等会场服务工作。2024年来,圆满完成各类会场服务工作20余次。

4.抓好资产业务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一是完成资产处置批复业务29件,处置资产价值2548.85万元。其中资产报废业务13件,处置资产价值295.78万元,涉及房屋564.43㎡、固定资产524件,公车5辆;资产划转业务10件,处置资产价值2248.71万元,涉及房屋960㎡、土地7871.92㎡、固定资产363件,公车1辆;资产捐赠业务6件,处置资产价值4.36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工作,对建设“公物仓”进行意向性选址,现拟选定我县工业园区4期10号厂房2楼,作为我县“公物仓”使用库房。

5.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2023年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系统的数据填报、监督和审核工作。二是按时督促各有关单位报送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制定了《耿马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聚焦“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成效,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我县电影院门口及青年路及德胜路路口人流多的地方发放了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和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提倡公民使用环保袋,营造“践行垃圾分类,引领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的浓厚氛围。四是落实“环保从娃娃抓起,从身边做起”的环保生活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我中心到贝贝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一系列活动和授课。五是做实公共机构名录库基础信息,认真梳理我县公共机构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公共机构名录库基础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更加全面、准确。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公车服务管理股、后勤服务保障股。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0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54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0.95万元,下降36.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0.95万元,下降36.1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38%;项目支出366.21万元,占总支出的66.6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0.95万元,下降36.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01万元,下降8.48%;项目支出减少293.94万元,下降44.5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本年度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8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2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机关事务管理经费支出225.52万元,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用、临时工工资等单位日常开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经费130.41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参与孟定镇开展支援工作组成员支援期间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及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各项支

出访物资筹备经费10.29万元,用于出访物资采买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0.95万元,下降36.13%,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本年度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6%,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全县公务活动接待费,单位临时工工资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数减少以及机关事务管理经费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12.60万元,增长3.51%,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务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主要用于包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12月的养老保险还未缴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49万元,下降13.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12月的养老保险还未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0%,完成年初预算的2646.18%。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及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耿财社〔2023〕93号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支出经费130.41万元。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21.47万元,下降7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经费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12月住房公积金未交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下降7.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1-12月住房公积金未交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万元,决算为156.4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8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0万元,下降4.1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万元,决算为57.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65%,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5万元,下降10.3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99.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35%,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05%。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力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0万元,下降4.1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以及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力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万元,决算为5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比上年同期减少6.65万元,同比下降10.3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拍卖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9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比上年同期减少0.05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5%,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力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全县公务活动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81万元,固定资产2.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1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1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以财务室为主,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县机关事务管理经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认真进行了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相关到每一项资金的到账时间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核查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财务账目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充分运用评价结果,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024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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