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定允相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宣传册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耿政规〔202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孟定允相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如下:
一、房源及费用情况
类型 | 房型 | 面积(㎡) | 套数 | 履约保证金(元/套) | 房租费(元/平方) | 物业费(元/平方) | 公摊费(元/平方) | 租金及物业等费(元/月) | ||
合计 | 基础物业费 | 消防费、电梯维护费 |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一室一厅 | 46 | 112 | 4000 | 6 | 1.3 | 0.5 | 0.8 | 0.3 | 349.6 |
单身公寓 | 37 | 341 | 281.2 | |||||||
43 | 452 | 326.8 | ||||||||
卧中卧 | 56 | 2 | 425.6 | |||||||
二、应当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所在城区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
三、申请方式及所需材料
保障性租赁住房既可以直接面向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配租,也可以面向用人单位整体配租,入住人员需符合申请条件,且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入住。
(一)耿马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司法文书);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房屋产权单位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
(四)非耿马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耿马辖区居住证;
(五)非耿马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查询证明。
(六)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用人单位整体配租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申请、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申请地点
孟定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两办三中心),咨询电话:14736848209。
五、优先配租
县内引进人才、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的,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根据申请,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