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6-03 10:2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浏览:313次 字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6年6月2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县级验收工作组对2022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整改情况进行县级验收,通过召开专题验收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县级自查自验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名称: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有短板,“无规可依”问题较为突出。

问题描述:临沧市有关主管部门推进规划修编工作不力,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分别于2018年、2020年到期后未及时修编;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无总体规划,临沧大雪山、云县干海子、永德大雪山、耿马南汀河、沧源佤山等5个风景名胜区至今无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整改目标:完成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上报工作;完成编制上报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待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成果取得国家级批复后,按照批复面积、范围及时组织开展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和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4月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整改责任部门完成了对全县5个保护地(南汀河风景名胜区、南汀河流域省级森林公园、天圆省级森林公园、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资料收集、矢量比对、保护地数据核实等工作,发现南汀河风景名胜区,存在大量城镇、村庄、开发区、耕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等空间矛盾冲突,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与保护管理矛盾突出,严重影响依法科学高效保护管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县域规划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规划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于2022年9月向县人民政府报请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整体调出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程序将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整体调出逐级上报上级审批。二是涉及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福音山)与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部分,整合优化时将重叠区域及相邻的保护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部分整合到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剩余部分经评估后调出,不再保留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三是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云林函〔2023〕52号)要求,临沧市对已通过国家审核的《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临沧市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进行整合,形成《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省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重叠,整合优化时将重叠区域及相邻的保护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部分整合到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剩余部分经过评估后调出,不再保留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四是按照整合优化成果,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由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统一编制,于2025年12月编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待规划获得批复后,实现有规可依。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以及省、市有关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验收工作流程要求,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县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9日)实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0883-6121197。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附件:自查自验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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