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中共耿马自治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不断加强。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和要求,完成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筹备召开了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制定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年内局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5次,制定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形成工作清单任务10项、措施25条,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2023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反馈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4次、“三会一课”学习5次、读书班学习1次、主题党日学习2次、讲授纪律党课2次、警示教育5次、廉政提醒谈话4次,真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积极争取安置岗位,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高质量提前完成了市级下达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举行“2024年度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欢迎仪式暨专题座谈会”1次,举办为期3天的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1次,联合县人社局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场次,28家企业提供221个招聘岗位,8名退役军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三)优抚优待工作全面落实。严格审核把关,精准落实优抚政策。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按要求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定期审核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变动情况,确保优抚资金发放准确;完成未按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一站式”结算;扎实做好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属工作不断深入。春节、“八一”慰问走访驻耿军警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3场次,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活动6场次。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孟定镇与驻耿部队在孟定镇成功举办青年联谊会1场次,共同搭建军地青年交流平台。做好荣誉激励,送立功喜报51份,悬挂光荣牌87块,在驻耿企业中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站3个,挂牌拥军食堂2个,酒店军人驿站3个。全县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
(五)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扎实有效。加强4个烈士陵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模式。清明节前后,统筹保障县域内4个烈士陵园祭扫工作,共接待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4000余人开展祭英烈活动。不断强化零散烈士墓的管护,为6座零散烈士墓定制安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标牌。在芒等山烈士陵园组织开展“9·30”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县四班子和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代表等340余人参加公祭活动。期间拍摄烈士故事宣传视频4个,全社会缅怀英雄、致敬英雄氛围浓烈。
(六)矛盾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春节、全国两会和清明、国庆等节庆期间,全面开展涉退役军人信访和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人员稳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县涉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优抚安置股。
所属单位事业单位1个,即: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1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3人。本单位年末无学生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0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5.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他收入7.72万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3.13万元,下降4.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4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部分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退休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培训经费)等资金在当年内没有形成支出,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79.71万元,减少91.17%。主要原因是上级春节慰问经费减少,所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7万元,占总支出的25.28%;项目支出1869.23万元,占总支出的74.7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比较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09万元,下降4.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33.66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部分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退休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培训经费)等资金在当年内没有形成支出,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7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1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2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133.6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退休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培训经费)等资金在当年内没有形成支出,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整修烈士陵园,故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拥军优属及节日慰问补助119.23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优抚对象、军转干部、军休人员、驻耿部队慰问。让享受补助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加深了党和政府与优抚对象等人员之间的情谊。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双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抓好信访工作,破解双拥工作现实难题,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双拥工作稳步推进。
2.抚恤补助1500.9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褒扬纪念补助,向符合享受抚恤待遇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优抚对象、抗美援朝及剿匪等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逐步提高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4个烈士陵园英烈事迹宣传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
3.退役安置补助133.39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补助、军转干部补助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使退役安置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5.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43.42万元,下降1.71%,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6%。减少的原因是优抚对象调资补助较上年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耿部队春节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同级部门通过我单位退回县财政局春节慰问资金。与上年同期增加12.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是同级部门通过我单位退回县财政局春节慰问资金12.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7%,完成年初预算的219.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抚恤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拥军优属;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县级预算数,决算数含上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30.43万元,同比下降5.3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维修项目经费减少,故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完成年初预算的262.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县级预算数,决算数含上级优抚对象医疗专项资金。与上年同期增加75.98万元,同比增长136.48%,主要原因是:补缴1-6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故支出较上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积金政策,本年7月份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比上年同期减少1.57万元,同比下降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故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6.67%。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6.67%。增加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6.67%。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比上年同期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无变化。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调研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9.7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92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故支出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01万元,固定资产13.6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万元。2024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掌握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本单位2024年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责责任,不断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量化考核自评总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