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gmx_whlyj/2025-00008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8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807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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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责任抓建设,党建工作水平稳步推进。按上级要求结合文旅实际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圆满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学,集中和自学配合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批示要求,将我局党支部更名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和民族歌舞团联合党支部,强化对民族歌舞团的党建引领。扎实推进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员干部节假日应急值班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谈心谈话等制度,各项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正常开展。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各2次,准确领会上级精神及安排部署,确保文旅工作方向准确。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化,确保工作成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中共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7期,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的理论功底,树牢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文旅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跟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2.加强文旅宣传谋划,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扎实开展文旅产业重点项目攻坚突破。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文旅招商活动,积极参加南博会宣传推介活动;制作了6A级旅游景区宣传视频和旅游宣传折页,积极对接县内外旅行社进行宣传推介,入耿旅行团队对比去年大幅增长。

项目谋划和纳统。结合我县各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包装谋划了四方井双多那嘎温泉、勐撒星空茶园、萱龙湖旅游景区等招商引资项目。同时,会同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文旅康养外出招商项目的谋划。依托社会资金,做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纳统入库了2个文化旅游类投资项目。深入贯彻中国临沧黄金十字旅游带规划专题会议精神,做好旅居试点打造。

创建耿马旅游品牌。积极将芒团景区向上申报为绿美A级旅游景区标杆,强化对全县6个旅游景区,12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开展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设施管护维护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3.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文化惠民扎实推进。

文化软硬件设施配备不断加强。完成11个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有一级文化站1个、二级文化站7个、三级文化站3个。选优配齐乡镇文化辅导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和兼职两种方式配齐92个村(社区)乡镇文化辅导员92名。

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开展图书借阅、送春联、书画展等线上线下系列图书文化活动50余期受惠10余万人次;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等文化惠民演出场268次任务;开展嘎拉梦”“紧那罗”“三区文化人才民族健身操等舞蹈培训30余场次,受惠群众10万人次,基层文化队伍不断壮大。

庆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节庆经济不断增长。积极组织元旦、春节、泼水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新春歌友汇’”、第一届国门群众艺术节等活动,惠及群众30余万人次,通过节庆活动吸引县外游客到耿马过节、旅游,带动节庆经济收入。2024110月(测算数),全县共接待游客455.7万人次,同比增长8.76%;旅游业总花费42.23亿元,同比增长7.68%

4.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文艺创作实现新突破。

文艺创作成果显著。创作了《临沧刚刚好》《耿马之吻》《耿马甜甜圈》《哦迪卡》《super佤》《天下无毒》《钱多多》等文艺精品,《勐相耿坎·傣拳师》作为云南省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完成了省内的巡演,原创舞蹈《嘎朵》申报云南艺术基金小型剧节目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成功,傣族匝戏《三生三世紧那罗》入选全国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项目,全新创作的舞蹈作品《拾光》,荣获第三届云南舞蹈原创作品展演最佳原创舞蹈音乐二等奖、最佳编导奖二等奖。《布果傣乐组合》荣获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优秀乐种组合。

文化交流显成效。年内县民族歌舞团赴红河州进行《勐相耿坎傣拳师》巡演,赴上海市参加非遗里的中国节目录制,赴长沙市参加云南省春晚录制,赴昆明市参加2024年云南省迎春茶话会录制,赴昆明市进行《勐相耿坎傣拳师》演出,赴昆明市进行《勐相耿坎傣拳师》演出,赴昆明市海埂大坝会堂参加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春风里 彩云追阅活动,赴云南艺术学院安康音乐厅参加首届南亚东南亚戏剧展演交流活动,赴太原市参加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栏目录制,对市外进行文化交流共计18场次。对市外进行文化交流共计30余场次,扩大耿马文化知名度。

5.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自信。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取得新成绩。成功申报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项和县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6位。强化非遗传承人日常管理培训,建立非遗传承人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传承人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非遗面对面活动3期,组织游客、学生等现场体验4000余人次;强化非遗传承宣传,强化同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制作傣族刺绣、香竹林东坡肉等耿马特色非遗项目宣传短视频2期并在耿马融媒视频号上发布;推荐申报傣族手工造纸非遗工坊、翁达藤篾鼓凳非遗工坊为省级非遗工坊。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按上级要求按步骤推进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议2次,遴选骨干力量组建了普查工作队伍,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开展文物线索征集,截至目前完成实地调查28处,完成复查工作任务的50%,征集文物线索80条。

文物安全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处理存在安全隐患,年内县级组织巡查28次,其中县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巡查5次;扎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演练2次,深入单位、村(社区)开展文物保护政策知识宣传5期。同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文物安全。根据规定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布石佛洞遗址等29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配合审核各部门、各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咨询,出具选址意见,截止目前出具相关意见41份。

6.强化执法综合实力,规范文旅市场行业管理。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审批服务。组织参加全省执法人员在线培训学习,外派执法人员到丽江、昆明参加全省执法人员培训及联合检查。年内实施行政审批服务设立事项13件;办理延期换证27家;办理注销7家。

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日常检查。一是2024年共开展检查487次,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发现涉及经营管理问题4处并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对6家娱乐场所进行约谈。共立案8起行政处罚案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2件。二是开展扫黄打非”“利剑护蕾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开展了文化市场秩序整治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根据市局统一安排会同沧源县、双江县开展县与县之间的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地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

多种宣传形式 ,提高法律意识。联合多部门开展科普宣传周防灾减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旅游日法律宣传进景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等活动。同时多次召开文旅行业普法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文旅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文旅经济意识,实施周调度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发展短板,督办抓实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行政事业资产政府采购,强化财务审计监督检查,做实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信访安保、档案管理和办文、办会、办事及后勤服务,机关运转快速高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保密责任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深化开展万家企业、亿元企业大拜访活动,抓实促进民间投资文旅产业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标准化管理效能,参与城市更新,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深化文化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构建和谐健康发展氛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抓好部门网络安全、办公媒介安全检查,杜绝泄密、失密、窃密问题发生。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林长制职责,开展党建+河湖长制活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县政协评议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稳步推进。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深入开展,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强化两个革命,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规划发展股、公共服务股。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我部门所属6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4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40人。其中: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本单位无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83.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9.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46万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9.50万元,下降2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6.94万元,下降21.5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6万元,下降36.5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基本支出收入减少;二是减少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资金、公共文化领域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收入,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5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53万元,占总支出的54.97%;项目支出520.64万元,占总支出的45.0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30万元,下降18.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59万元,下降11.50%;项目支出减少175.71万元,下降2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人员调出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减少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资金、公共文化领域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收入,相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5.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7.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82.59万元,减少11.5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73.68万元,减少1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8.91万元,减少24.2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87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82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64万元。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春节文化系列活动项目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少儿春晚、夕阳红春晚、春节联欢晚会、春节游园活动、龙狮拜年活动、新春歌友会、国门群众艺术节等八项春节系列活动。。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一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3.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46名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4.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8.8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活动经费支出。

5.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经费3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勐相耿坎.傣拳师》10场巡演演出费用。

6.泼水节系列活动经费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泼水节青苗节活动舞台搭建及舞美制作支出。

7.文化人才补助项目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提升县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出。

8.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0.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31名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

9.建设类专项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勐省大桥景观雕塑休闲亭等7个项目维修支出。

10.4A级景区创建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勐相湿地公园4A级景区创建补助。

11.芒团景区游客接待点及非遗展示馆浮雕项目经费5.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芒团景区游客接待点提升改造及非遗展示馆浮雕建设。

12.4A级景区补短板项目经费18.4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4A级景区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湿地公园名片及慢直播。

1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文物普查专用电脑2台及零星办公用品。

14.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专项经费2.03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文物点1处、非遗展示馆白蚁消杀及石佛洞草坪种植。

15.云南省第十三届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联合工作经费73.2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歌舞乐展演等系列活动支出。

16.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6.3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70场次文艺下乡演出经费补助。

17.边境小康示范村、游客中心、公厕建设项目经费15.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一项、游客中心建设及小石林公厕建设。

18.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35名演员的生活补助,提升演员工作与创作新作品的工作积极性。

19.2024年茶咖文化节补助经费3.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茶咖文化节活动及亚微节活动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8%。与上年相比减少424.73万元,下降30.87%,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及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4.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已结项,本年度减少了此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9%,完成年初预算的81.00%。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与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耿马县歌舞团重大重点题材补助项目、4A级景区奖补资金等项目本年度未支付。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49.55万元,下降31.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及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故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减少349.5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9%,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7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14万元;抚恤金支出3.03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2.2万元,下降15.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2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单位配比单位医疗部分支出23.4万元,大病保险缴费2.4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3.24万元,下降11.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3.2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边境小康示范村文旅融合项目及水桑树游客中心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边境小康村发展需要年中增加建设项目。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25.3万元,下降62.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勐简大寨旅游厕所、小石林旅游厕所建设及《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提升打造项目支出,故农林水(类)支出减少25.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全部用于我部门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4.42万元,下降9.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工作需要在职人员调出人员减少3人,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4.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万元,决算为9.48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78.87%。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8.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55%,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万元,增长107.5%。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45%,完成年初预算的9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9.2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接待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次数。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78.87%。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比上年同期增加4.30万元,同比增长107.5%,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比上年同期减少0.12万元,同比下降9.2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接待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次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文化、旅游工作、文化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7.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67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4A及景区评定及图书馆评估定级等业务工作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89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7.88万元,固定资产946.6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6.83万元,无形资产17.9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地使用经费,有效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推进项目进展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自评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40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1%,主要用于保障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演职人员生活补助及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耿马县歌舞团重大重点题材补助项目80万元本年度未支付。与上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增加185.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专项经费项目收入;与上年相比,支出较上年增加198.29万元,增长3031.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专项经费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98.2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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