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旅游规划股、公共服务股。所属单位6个,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政治引领,筑牢文旅发展根基。持续深化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文旅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发展根基。
2.融合深化,做强文旅特色产业。紧抓瑞孟高速即将开通的交通红利,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串联孟定、勐撒、耿马、勐永核心旅游点,同步规划景区连接线与乡村旅游支线,逐步带动其他乡镇文旅资源开发,深化文旅融合,做强特色产业。
3.服务优化,增进群众文旅福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文化惠民活动形式内容,加强非遗和文物活化利用,让群众共享文旅发展成果,优化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
4.监管加强,保障文旅市场安全。常态化开展文旅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文旅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5.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发展支撑。加大文旅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狠抓队伍建设,夯实人才支撑。
6.铸魂强基,永葆廉洁从政本色。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守廉政底线,永葆清廉本色。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编制5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26,323.10元,其中当年收入10,269,685.78元,上年结转1,956,637.32元。总收入12,226,323.10元中:一般公共预算11,776,323.10元,政府性基金15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31702.37元,上升31.54%,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增加了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入以及在职人员增加,故收入增加。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26323.10元,其中:本年收入9969685.78元,上年结转收入1,956,637.3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9685.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5065.05元,上升7.26%,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增加了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入以及在职人员增加,故收入增加。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26,323.1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26323.10元,其中:基本支出7,269,685.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8265.05元,上升13.0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656,637.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3437.32元,上升52.16%,主要原因分析: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拨款增加,造成调增。自有资金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100.00元,主要用于“兴临人才”工作傣族匝戏等工作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5111858.49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89800.00元,主要用于歌舞团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群众文化系列活动;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1936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补助发放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64002.32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及文化人才工作经费补助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支出及文物消防安全支出。
8.旅游发展基金支出-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景区景点旅游宣传牌制作安装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9135.0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16238.00元,主要用于全局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部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074.24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7248.68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9446.76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263.93元,主要用于全局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4555.68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基工本资18518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840.00元)。
2.津贴补贴11789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988.00元)。
3.奖金38870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06.00元)。
4.绩效工资12575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516.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6074.24元(其中:基本支出646074.24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69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86695.44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581.12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1.12元)。
8.住房公积金484555.68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55.68元)。
9.办公费1902155.73元(其中:基本支出73000.00元,项目支出1829155.73元)。
10.差旅费1076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00元,项目支出81635.00元)。
11.水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6000.00元)。
12.电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
13.邮电费1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4.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
15.工会经费37036.8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6.8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146.59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10146.59元)。
17.其他交通费用16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18.退休费7162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6238.00元)。
19.生活补助20882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64元,项目支出2080200.00元)。
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190.50元(其中:基本支出51190.50元)。
21.专用材料费7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0000.00元)。
22.维修(护)费3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30000.00元)。
23.培训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24.印刷费3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500.00元)。
25.租赁费1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72000.00元,其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增长45.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8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下降38.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本年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接待批次及人次,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2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2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由华侨管理区调拨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4%,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接待批次及人次,故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无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耿马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经费支出项目绩效领导小组。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细化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指示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加大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2026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为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9427.30元(其中:行政单位409427.3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56.82元,减少4.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了车辆租车经费预算,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9666675.29元,其中,流动资产6577528.93元,固定资产11383705.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8114.46元,在建工程1557326.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3821.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7739.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38475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牌子,属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现有人员编制10名,演职人员35人,即采取事业+合同制的方式保障院团人员力量。近年来,耿马文艺演出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仅得到群众的青睐和领导的认可,也获得了各类大奖,为繁荣发展我县公共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项目形式: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
项目要求: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进行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
县文艺演出团队承担和完成国家“三下乡”文艺演出任务;完成我县举办的春节文艺晚会、水文化旅游节、青苗节演出任务,保护和传承我县民族特色文化,每年完成现实题材剧本创作、排演5部以上,储备演出剧目10部以上,每年进企业、农村、校园、军营、社区、景区、街区“七进”演出不少于200场,常态化联系指导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5支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文艺比赛,力争获得奖项,提升耿马文化品牌。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至少获得1项省级以上奖项。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000000.00元。
2026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经常性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推动城乡文化统筹发展,不断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