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耿审专调报〔2025〕6号)要求,耿马镇共审计出2个问题,对此我镇高度重视,现已完成整改,现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经相关部门批复变更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接到问题反馈后,耿马镇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请示汇报,于2024年12月13日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了《关于请求变更耿马镇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生物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地点的请示》,申请将耿马镇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生物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地点进行变更为为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内,并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变更耿马镇生物燃料加工厂项目建设地点的批复》,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青贮饲料粗加工厂租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接到问题反馈后,经与耿马弘兴牧业加工有限公司对接协商,该公司已于2023年8月28日将青贮饲料粗加工厂租金汇入耿马镇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