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gmzzxyjglj/2024-00024
发布机构
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日期
2024-10-22
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估报告
作者: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1369次 字体:【

2023年6月5日20时35分许,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吴迪水箱加工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2023年6月6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3年8月3日,《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耿政复〔2023〕130号),并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按照政府批复,各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分别进行问题隐患整改、相关责任追究、防范措施落实等工作。现将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督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关于开展耿马孟定“6·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及吴迪水箱加工厂“6·5”触电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安委办督查评估组于2024年8月19日对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本次督查评估组由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分管领导和股室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照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书、财务凭证进行深入检查;与事故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及企业进行了座谈问询;实地检查了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依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评估组集体审议并通过了督查评估报告。

二、事故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李**,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员工,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相关责任。吴**,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投资经营者,2023年8月25日,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耿)应急罚〔2023〕8号),依法处以人民币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28日,由国家金库耿马支库代收罚款20000.00元(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代码5303****,票据号码000182****)。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耿马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7日分别向耿马自治县委、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耿马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一是以案促改,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分别于2023年6月8日、6月10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并由镇党委书记作了举一反三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定期安排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分别于2023年8月17日、9月28日、10月8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了深入研究和全面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深入开展辖区内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发生以来,孟定镇共开展联合检查186家次,共发现问题隐患232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一是严格落实对涉事企业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工作。2023年8月25日对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投资经营者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耿)应急罚〔2023〕8号),罚款已于2023年8月29日缴纳完毕。二严格督促涉事企业进行整改。事故发生后,多次深入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一方面督促企业尽快对事故报告中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对涉事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领域等重点领域,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23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制定了《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23行动方案》《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耿马自治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事故发生以来,共检查企业62家200余家次,出具执法文书250余份,共发现问题隐患400余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32案件32起,涉及企业32家,其中工贸行业4家,烟花爆竹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其他类型企业和个人13家,共计罚款230余万元,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三)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全员安全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现场排查问题隐患的形式,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够落到实处。二是开展隐患排查。事故发生以来,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1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积极整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吴**于2024年7月22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向员工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如实登记。截至目前,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耿马吴迪水箱加工厂安全管理台账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归档。

(二)工作建议。督查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同时”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管理工作,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事故督查评估组综合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督查评估组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及企业高度重视耿马孟定吴迪水箱加工厂“6·5”一般触电事故的结案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个人责任追究。通过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基本达到了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