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下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现将许可决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83—6128839;
电子邮件:Gm6128839@126.com;
通讯地址:耿马县人民政府西北50米(团结路西)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名单(第一期)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