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15:37 作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271次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项,其中: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项、财政预决算2项、住房保障事项23项、市政建设事项2项、农村危房改造事项1项、供气企业信息公开目录1项、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目录1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需主动公开及专栏信息更新,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股室。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查主体、审查流程和审查责任,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进行全面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违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及时更新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按分工具体配合办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存在信息梳理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二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关切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对住建领域专业政策的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群众理解和接受难度较大。三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兼职人员负责,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求。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公开主动性。持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增强公开针对性。围绕住建领域重点民生工作,重点加强对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燃气供水安全等群众高度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梳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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