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gmx_zfcxjsj/2026-00023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6-04-3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县级部门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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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县级部门协调机制


为推进全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本县实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县级部门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以下各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一、协调机制成员

召 集 人:李少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召集人:陈云天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宏园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杨  波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雷  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常成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昱静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茶小芳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博  县消防救援局专业技术干部

李寿文  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副局长

刘  涛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强  耿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正锐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耿马管理部副主任

孙媛媛  耿马供电局副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督促指导做好项目审批、规划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等事项,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难点问题。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扛实扛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和社区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现场踏勘、联合审查、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资金申报等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做好电梯安装、维护保养、运行使用及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加装电梯税费减免等工作。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加装电梯业主住房公积金提取等相关工作。

耿马供电局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电力升级改造、线路迁改、报装用电等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指导、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电梯加装的方案审查、现场踏勘、联审联批等工作。

耿马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社区做好辖区范围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和推动辖区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及加装条件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加装电梯申请出具初审意见;帮助申请人做好加装电梯的申报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各部门的联络员,负责日常业务对接,加强沟通联系。

(二)定期会商机制。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帮助指导、协调解决各乡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群众居住品质的关键民生工程。县级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跨部门沟通衔接,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服务效能。县级各部门要坚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对各乡镇加装电梯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规范管理,推动加装电梯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普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重要意义、实施条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凝聚共识,并主动参与加装电梯工作,营造和谐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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