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耿马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职责分工及管理权限,承担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拟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管理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
3.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
4.负责协调、指导执法二大队以县自然资源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协调、指导执法三大队以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林业和草原领域行政处罚权。
6.负责推进县城区域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责任。对本部门执法领域内的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负责对本部门执法领域内执法队伍执法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和考评;负责本部门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效能网上评价等工作,推动各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
7.负责指导落实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8.承担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未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使用、挖掘、占用、破坏市政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电、地下管网、绿化);未进行备案或审批,擅自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损坏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违反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违反有关城市建筑工地的施工区域围挡及围挡外裸土、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建成区除集贸市场之外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流动兜售经营行为或者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等行政处罚权。
(6)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建成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泼洒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污染、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配合有关部门在建成区内行使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工作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8)行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水务管理方面向建成区已治理的城市河道范围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法取土、违法建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城市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10.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事项;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事项。
11.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市管理工作。一是围绕我局职能职责对县城区各路段进行巡查,针对人流密集区域,加大巡查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督促落实商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实时进行规范清理。二是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促进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公共秩序管理,根据《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建城区的养犬行为进行规范整治。三是切实抓好我县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乱搭乱建问题持续推进整改,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协调有序推进拆除。四是信访举报“接诉即办”。五是严格按照各项审批事项流程严格审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2.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一是根据《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迅速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云南省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有关问题的函》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局积极推进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二是采取不定点检查方式,对带泥上路、未覆盖和沿路遗撒物料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四是对耿马县城建成区桔柑露天焚烧及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巡查监督,发现秸秆露天焚烧将及时进行制止。
3.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法律顾问制度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相关法治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办案程序。
4.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积极整合城市管理各类资源,结合数字化、智能化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智慧平台建设,完成数字化平台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筹备建设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
5.队伍作风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大培训力度,抓好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管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队伍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6.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保持常规性动态信息发布,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44899.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44499.1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024.28元,下降0.22%,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减少县城小灰河河流污水治理项目、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项目等项目资金,故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44499.14元,其中:本年收入6844499.1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4499.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424.28元,下降0.22%,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减少县城小灰河河流污水治理项目、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项目等项目资金,故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44899.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44499.14元,其中:基本支出6244499.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5575.62元,增加8.43%,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较上年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000.00元,下降45.50%,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度减少县城小灰河河流污水治理项目、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项目等项目资金,故项目支出减少。自有资金支出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度增加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故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8456.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0918.40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1559.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0785.3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48.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14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耿马县城及孟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项目委托业务费。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5511841.82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具体是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其他用于城管执法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春节慰问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付法律顾问律师服务费。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项目资金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垃圾处理费调整成本监审及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更换维修项目资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818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0799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952.00元)。
2.津贴补贴11758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856.00元)。
3.奖金3947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4704.00元)。
4.绩效工资2940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4012.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0918.40元(其中:基本支出410918.40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34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45.04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8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3.65元)。
8.住房公积金308188.80元(其中:基本支出308188.80元)。
9.公务接待费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元)。
10.差旅费1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1.邮电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2.水费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
13.电费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
14.办公费245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500.00元,项目支出174000.00元)。
15.工会经费21599.04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04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7.其他交通费用17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00.00元)。
18.退休费108456.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56.60元)。
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59.81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9.81元)。
20.生活补助1949123.8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123.8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21.被装购置费21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1000.00元)。
22.委托业务费384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84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无与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合计213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1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加3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增加原因: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近年来物价逐年上涨,物价上涨导致接待成本增加,招待费用也随之上涨,故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上级资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自有资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非财政拨款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重点项目为“耿马县城及孟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项目专项经费”。
实施内容: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城及孟定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紧急应急处理的批复》(耿政复〔2022〕113号)、《耿马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合同》、《孟定镇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合同》立项。耿马垃圾填埋场:拟租用日处理200—300立方的移动应急处理设备对库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孟定垃圾填埋场:由于变压器功率小和道路窄弯道不能进出超过10米的车辆设备的受限,拟租用日处理100—150立方的移动处理设备的方式对库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耿马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设备产水量200-300立方米/天、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设备产水量100-150立方米/天;2.出水标准达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3.受益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158.85元(其中:行政单位327158.8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49.30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较上年增加,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8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140.68元,下降36.96%,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耿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再利用项目等项目资金减少,减少相应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5836411.53元,其中,流动资产2643931.02元,固定资产488442.26元,公共基础设施270403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21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360.28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69390.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城及孟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城及孟定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紧急应急处理的批复》(耿政复〔2022〕113号)、《耿马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合同》、《孟定镇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合同》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县城以及孟定镇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渗滤液处理设备老化、故障频繁,处理能力减弱,加之历年雨量偏大、集中,垃圾填埋区未实施雨污分流以及渗滤液设计处理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2个填埋场垃圾填埋库区和渗滤液调节池积存大量的渗滤液(据当时估算耿马县城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约1—1.2万立方米,孟定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约1.8—2万立方米),渗滤液已超过警戒水位,存在较大的生态安全隐患。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城及孟定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紧急应急处理的批复》(耿政复〔2022〕113号)文件要求,组织了紧急应急处理。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垃圾填埋场:拟租用日处理200—300立方的移动应急处理设备对库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孟定垃圾填埋场:由于变压器功率小和道路窄弯道不能进出超过10米的车辆设备的受限,拟租用日处理100—150立方的移动处理设备的方式对库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截至目前,耿马县城和孟定镇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共55314m³。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45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耿马县城和孟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工作目标产水:耿马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设备产水量200-300立方米/天、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设备产水量100-15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渗滤液紧急应急处理共55314m³。一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应急处理渗滤液20441m³,调节池余量约1000m³,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移交玉耿马分公司转为日常处理;二是孟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应急处理渗滤液34873m³,渗滤液余量约2000m³(调节池余量约1000m³、应急暂存池约1000m³),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已移交孟定镇转为日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