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固业科技有限公司邀请水工环、土地复垦、林业、经济等方面专家对《双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临沧华磊建材有限公司耿马县四排山芒关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李荣华 0883-6129152
附件:1. 双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公示稿)
2. 双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县孟定镇河西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3. 临沧华磊建材有限公司耿马县四排山芒关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公示稿)
4. 临沧华磊建材有限公司耿马县四排山芒关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专家组评审意见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