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土地征收的公告
日期:2025-09-22 10:4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2045次 字体:【

征收土地公告﹝2025﹞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391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8月26日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391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征收土地位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大水井村民委员会苏子塘村民小组,征收面积0.7487公顷(11.2305亩)。土地用途:供电用地。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四、现状调查的情况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组织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

五、有关事项

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391号)的批准要求,将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大水井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7487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                     复〔2025〕391号)

          2.耿马自治县孟定镇苏子塘9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征地示意图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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