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gmx_zrzyj/2025-00122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日期
2025-11-27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757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603200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对乡()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拗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职能职责定位,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聚焦自然资源工作“八个全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1、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加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查,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提前统筹谋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及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保障耿马项目进出平衡指标

2、积极推进耕地垦造工作。完成3个项目指标验收入库,入库耕地数量指标1937亩、粮食产能134.02万公斤;新开工实施项目4个,并持续推进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

    3、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完成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省级验收,完成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市级验收工作。

    4、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5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正在按照部、省级要求开展数据入库工作;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包括耿马县城区、孟定镇区、华侨农场和孟定农场)编制完成招投标,开展了地形图测绘、现状调研、基础资料分析等相关工作完成全县90个行政村(社区)规划成果省级入库和批后公告

    5、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水平,全力推进全县批闲土地问题攻坚行动,主动对接、主动服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土地问题。全面做好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以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为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服务,认真落实年度用地报批计划,积极推进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依法及时做好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光伏项目等用地保障,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围绕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社会需要,全面整治矿产资源开发方式粗放、矿山“小散弱”等问题,加强矿产开发和储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资源经济发展壮大。同时,加快推进全县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协调好保护与开发,全面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绿色矿山申报工作

    6、扛牢抗实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责任,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对孟定倪明虎石场、南翁石场等8个石场开展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及生态修复问题整改,通过印发整治方案、政府领导挂牌“督战”、多部门联合行动等措施,完成8个石场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县级验收,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实效。积极开展《耿马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同时,做好“源头治理”形成部门联动巡查、整治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结合打非治违成果,形成高压态势。

    7、坚持服务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维护民生权益。一是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通过汛前排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明确了年度26个重点防范区域,为后续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实施实施治理工程项目21个,已完成实施20个。二是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工作,采取“申请一宗、规范一宗、化解一宗”的方式,通过实地核实、测量、调查并建立规范标准的登记数据库,逐步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8、建立健全公示地价体系,完成园林草基准地价体系成果编制组织编制了《耿马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成果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构建支撑有力的调查监测体系完成耿马自治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积极开展2024年常规监测工作。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储量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不动产登记中心

2.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3.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自然资源综合整治中心

5.孟定自然资源所

6.耿马自然资源所

7.勐撒自然资源所

8.勐永自然资源所

9.贺派自然资源所

10.四排山自然资源所

11.大兴自然资源所

12.芒洪自然资源所

13.勐简自然资源所

我单位下属13个单位2024年度均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我部门所属13个下属单位不独立会计核算,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核算,故2024年部门决算纳入我部门编报。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63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5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其中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离休0人,退休28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5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65.82万元,下降5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65.93万元,下降52.9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他收入增加0.11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税务局拨入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1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76,占总支出的33.58%;项目支出2060.8,占总支出的66.42本年度本单位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05.27万元,下降51.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61万元,下降14.57%;项目支出减少3127.65万元,下降60.28%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及人员调出,相应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1.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万/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工作经费9.3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

2、耿马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29.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达到防灾减灾效果,最大限度降低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耿马自治县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经费44.6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耿马自治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专项整改恢复工作,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

4、耿马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13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45户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建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耿马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经费9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耿马自治县10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乡(镇)审查、县级审查、县级批复和省级入库备案工作。

6、耿马县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耿马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耿马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耿马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

8、耿马县贺派乡贺派村土地整治项目水稻种植补助资金132.8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户水稻种植补助资金发放。

    9、耿马县勐简乡老寨村历史遗留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对临沧市耿马县勐简乡老寨子村历史遗留冶炼厂区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10、耿马县孟定保障性住房允相花园广场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2012年孟定镇允相花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缴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

 11、小勐二级公路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小勐二级公路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

12、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及时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效促进全县发展。

13、耿马县兴地睦边土地整治项目经费97.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14、耿马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25.8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2018、2019年度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

15、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经费6.7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日常执法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促进自然资源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自然资源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16、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综合档案室建设项目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档案室建设,实现全县地籍资料集中统一保管,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安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17、耿马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18、耿马县勐永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成本资金62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19、耿马县四排山乡芒翁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77.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20、耿马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32.5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21、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0.5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支出。

22、耿马县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互联网+平台建设,数据维护及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23、县税务局拨入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90%。与上年相比减少486.13元,下降25.8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1%减少的原因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和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划转人员,相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0.86万元,下降27.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年末财政收回养老保险额度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划转人员,相应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14.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机构改革划转人员,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要求开展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需追加生态修复经费。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增加9.3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矿山生态修复经费增加,故节能环保(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拨入减少,故农林水(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18.8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2%,完成年初预算的131%,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土地整治项目、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维护资金等项目,故造成预决算差异。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72.14万元,下降1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调出、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拨入减少,故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80.8%。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人员调出。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15.29万元,下降20.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人员调出,相应经费减少,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71%。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末财政收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额度。与上年相比,较上年减少90.18万元,下降9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万元,决算为9.23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99%。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7.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81.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7.24%。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1.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4%,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3.60%。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99%。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50%,比上年同期增加0.49万元,同比增长7.24%,增加的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3%,比上年同期减少0.31万元,同比下降13.60%,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产生接待28批次接待人次16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52.2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3.75万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收回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额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73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6.85万元,固定资产604.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0.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0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4.0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通过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监管,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抓实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为重点,着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高效保护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1、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根据申报的项目制定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一是保障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公用经费正常运转。二、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完成10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乡(镇)审查、县级审查、县级批复和省级入库备案工作。三、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完成全县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四、新建和续建土地整治项目,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编制、审批以及入库备案等工作。五、严格执法,加大违法用地打击工作,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完善并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全程监管等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自然资源部通过国土调查云工作平台下发的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图斑逐图斑进行现场核实,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卫片图斑现场核查,涉及整改的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在国土调查云平台、耕地卫片监督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六、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七、加强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提升矿业权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八、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成7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建设工作。以巡查排查为基础依据制定下发2024年耿马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落实1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应急预案。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好项目效益,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单位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把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制度可实施的计划方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各部门认真梳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好资料收集,通过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3、评价情况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有效保障了职工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保障了日常办公、车辆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万名干部规划家乡”成果提升完善、土地卫片执法、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用地报批、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资金有效保障了我局正常运转和项目推进。经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相关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分析,绩效自评分得99分,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0.5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3.88%。与上年相比减少2846.07万元,下降63.86%,减少的原因: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拨款减少。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1.91%。与上年相比减少2846.07万元,下降63.86%,减少的原因: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3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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