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对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编制的《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3年)》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编制目的、方案编制资格及依据
(一)本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缩减矿区范围、变更生产规模后,为矿山合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必要依据,为矿山开采和主管部门监管提供有效地质依据。
(二)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编制依据有:
1.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9262009097120038895;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926MA6KD13RXC;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勐撒芒弄石场采矿权延续开展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综合评估有关情况审查意见的请示(耿自然资发〔2022〕171号);
4.《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2022年8月;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耿自然资储备字〔2023〕2号);
6.《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2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云地勘矿耿储评〔2022〕02号;
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依据符合相关要求。
二、开采储量及规模
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隶属勐撒镇忙弄村辖区管辖,矿区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99°36′45.652″~99°36′53.878″,23°49′04.721″~23°49′14.718″,矿区位于耿马县城北西20°方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35km。缩减后的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682km2,开采标高1535~1450m。拟申请保留采矿权范围内开采标高1535-1450米保有可采控制资源量92.26万吨(38.44万m³),本方案设计利用资源为保有资源中,最终边坡角54°以上资源,设计利用资源量92.26万t,设计采出矿石量83.03万t,按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8.3年,矿山最终产品为破碎加工后的普通建筑石料。
三、主要设计方案
本方案根据矿区地形地貌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矿体的赋存特征及矿山开采现状等,设计推荐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根据开采地段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及矿岩的结构、构造,结合现场边坡的稳定情况,并参照同类矿山的实际生产经验,设计确定的采剥工作面构成要素如下:
序号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最低开采标高 |
m |
1450 |
|
最高开采标高 |
m |
1525 |
||
上口尺寸 |
m×m |
103×1000 |
||
下口尺寸 |
m×m |
103×101 |
||
最大采深 |
m |
75 |
||
矿岩剥采总量 |
万m³ |
35.61 |
||
采出矿石量 |
万m³ /万t |
34.60/83.03 |
||
剥离岩石量 |
万m³ |
1.02 |
||
剥采比 |
(m³/ m³) |
0.03 |
||
2 |
最终边坡角 |
° |
≤54 |
|
3 |
采矿损失率 |
% |
10 |
|
4 |
采矿贫化率 |
% |
—— |
|
5 |
终了台阶高度 |
m |
10 |
|
6 |
安全平台宽度 |
m |
4 |
|
7 |
清扫平台宽度 |
m |
6 |
|
8 |
台阶坡面角 |
° |
65 |
四、评审结论
该“方案”的设计依据充分,“方案”设计原则合理,设计内容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的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自行编制的《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3年)》。但该《开发利用方案》不能代替今后建设及生产的“矿山开采初步设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的初步设计等工作。
五、建议和注意的问题
(一)矿区水、工、环地质基础及矿山现状资料不够详尽,建议矿山在今后开采过程中注意收集水、工、环地质资料,特别是开采技术条件资料,开采中务必加强此项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矿山下一步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措施。
联系人及电话:罗仔国,0883-3067704
附件:《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3年)》评审专家名单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