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结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要求,耿马自治县财政局按“双随机、一公开”等原则确定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规定,现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公示如下:
按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共检查2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信息的意见或建议,欢迎以信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耿马自治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柴林聪,0883—6122023
通讯地址:耿马自治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