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主任会议决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3日在耿马县城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