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至6月,县水务局接受了4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83—6125921(因工作需要进行公示)
通讯地址:耿马县公园路74号耿马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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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