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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落后耿马如何落实孤儿领养问题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4-27
联系人姓名
匿*
身份证号
5335**********0223
手机
150****5707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耿马县耿马镇有孤儿领养部分家庭未上报问题,在60-70年代,耿马很落后,无法通过科技落实孤儿领养情况,这样容易遗漏有些家庭未上报问题,这样吧,我给你个线索,从公园路路段开始查孤儿领养情况未上报私自领养问题,若没处理,我上报国务院李强总理,让总理来查,
回复单位
耿马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5-04-29
回复内容
感谢您的留言! 对于您提供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进行认真排查核查,对符合孤儿等特困儿童待遇政策的将依法依规纳入保障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60-70年代有关孤儿领养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领养工作不是很规范。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起,将收养制度纳入法典,并对相关条款作出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同时废止。目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保障标准1350元/人/月(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死亡、失踪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