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征预公告〔2024〕0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耿马香竹林二期160MWp农业光伏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二、征收土地范围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2023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村2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勐永镇香竹林村香竹林村...
日期:2024-07-11浏览: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