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闻快讯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人社便函〔2020〕223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1.杨叶清,女,佤族,生于1999年12月9日,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公示期为五日(2023年7月14日至7月18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883-6127117耿马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7月14日
日期:2023-07-14文章来源:统计局浏览:171
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起草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力争做到科学、民主,提高工作质量,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gmyfzxb@163.com;传真号码:0883—6128369;通讯地址:耿马县青年路44号县司法局(邮政编码:677500)。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日期:2023-07-14文章来源:县司法局浏览:440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抓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41号)相关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名录以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名录以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名录以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附件:1.耿马自治县2023年名录以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统计表耿马自治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13日
日期:2023-07-13文章来源:浏览:167
为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征集一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服务规范、服务能力强、有创新发展意识的财务会计税务服务企业。现公告如下:一、征集条件(一)具有法人资质,且有代理记账等相关资质的企业。(二)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相关办公设施。(三)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及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四)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守法经营,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五)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二、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材料(提...
日期:2023-07-13文章来源:浏览:109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的公示第1号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退役发〔2023〕56号)要求,耿马自治县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退役军士本人档案,参照部队评分结果,进行了量化评分审核,并经退役军士本人签字认可。现将张正兴等9名2023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服现役表现量化得分情况公示如下:县区姓名量化评分情况量化得分耿马自治县9人张正兴军衔计分17分,服现役年限计分36分,奖励...
日期:2023-07-11文章来源:浏览:295
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实现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实时监测、公开公示,并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耿马自治县2023年第二季度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公开如下:目前全县有存量住宅用地项目15个,涉及土地面积44.11公顷,其中未动工项目7个15.05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项目8个29.06公顷(其中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18.69公顷)。2023年第二季度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0公顷,完成交易量0公顷。相较于2022年第四季度,住宅用地总项目数减少一宗,原因为...
日期:2023-07-07文章来源:县自然资源局浏览:202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综联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县财政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现已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准备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各289户,现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请广大市民给予监督。举报电话:6128059、6121528、15087802157(经本人同意,予以公开),联系人:何红英附:1.耿马县2023年第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2....
日期:2023-07-07文章来源:浏览:224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85号)文件的要求,北京中煤思维咨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云南省耿马县勐撒镇芒弄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煤思维评报字〔2023〕第029号),现将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内容(见附件1等)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7月20日前向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5)。联系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股;联系地址:耿马镇公园路63号;邮政编...
日期:2023-07-06文章来源:浏览:142
2023年5月,耿马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移交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涉嫌走私的一批酸枣仁、壳冬等物资,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等规定,现公告如下:一、车号云SU3006拉运:酸枣仁2080kg、壳冬305kg。二、车号云SL0555拉运:酸枣仁1045kg、壳冬960kg。以上查获货物现场当事人无法确认,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按法律规定对上述货物实施了扣押,请上述货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持有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县市...
日期:2023-07-04文章来源:浏览:259
芒洪民族乡马厂村选区选出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彭志远,于2023年6月调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本人提出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彭志远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彭志远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其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
日期:2023-07-03文章来源:浏览:370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杨子琴等20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拨社会保险补贴117605.28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883—6127117监督电话:0883-6129161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2022年拟享受...
日期:2023-06-30文章来源:浏览:148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进行验收的函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现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特报请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验收销号。此函
日期:2023-06-30文章来源:林业草原局浏览:229
耿马自治县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县统计局业务岗位1名,主要从事日常统计业务相关工作。三、招聘条件(一)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失业满一年以上人员(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满三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五)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
日期:2023-06-28文章来源:统计局浏览:226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择优招聘。二、招聘岗位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三、招聘条件(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二)身心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三)本次招聘对象为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业务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
日期:2023-06-26文章来源: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浏览:266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耿政办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经孟定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孟定镇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分配,为确保此次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法合规顺利完成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工作方案。一、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孟定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孟定镇对外合作和口岸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为县城投公司孟定片负责人、普洱圣合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分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人、孟定镇对外合作和口岸城镇建设办公室部分干部等组成。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孟定镇...
日期:2023-06-26文章来源:浏览:713
36 37 38 39 40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