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征补充公告〔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已按规定于2024年4月履行完成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出具无需听证回执书、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工作,并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开征地前期材料。
该批次因林草手续未完善,未在2024年上报,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241号)要求,跨年度批次项目需变更项目名称按照新的年度组件报批,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名称变更为“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组件上报,并于2025年2月18日发布名称变更的补充公告。现因部分地块不再实施,我县对该批次用地规模进行核减,现将耿马自治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前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变更情况
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面积为11.2985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社区2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孟定镇班幸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幸村民小组,清水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青树寨村民小组。
现变更为:征收面积为9.9331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社区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孟定镇清水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青树寨村民小组。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总面积、权属、地类、被征地农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总面积、权属、地类、被征地农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总面积11.2985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社区2个村民小组,其中国有土地0.0000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11.298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11.2985公顷(耕地0.0434公顷、园地9.4142公顷、林地0.3875公顷、草地1.2269公顷、其他农用地0.226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涉及被征地村集体2个(班幸村民小组、青树寨村民小组)。
(二)变更后总面积、权属、地类、被征地农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总面积9.9331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社区1个村民小组,其中国有土地0.0000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9.9331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9.9331公顷(耕地0.0434公顷、园地8.0488公顷、林地0.3875公顷、草地1.2269公顷、其他农用地0.226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及青苗,涉及被征地村集体1个(青树寨村民小组)。
三、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4年3月,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联合审查。经综合研判,该批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等级,予以实施土地征收。《耿马自治县202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符合风险评估相关程序要求,已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登记备案,原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不变。
四、其他事项
(一)该批次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落实。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2号)进行补偿,补偿对象为被征地的农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所涉及被征地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方式和社会保障的方式予以安置。涉及用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未发生改变。
(二)征收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发生改变。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08.4325万元,涉及农户60户287人;现变更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446.9895万元,涉及农户57户272人。
(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均已签订无需听证回执书。
(四)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将按照该补充公告变更后的征收土地范围、内容为语义重复:涉及指“关联到或牵涉到”;及指“至或到达”。土地征收的单位或个人重新办理补偿登记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