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自治县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03:56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近期,野生菌已陆续上市,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特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对不熟悉的野生菌或是否有毒把握不大、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食用

二、严禁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各类集体食堂、婚丧宴席、会议等集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野生菌。

三、加工食用野生菌时,要认真甄别、清洗,并炒熟煮透不要混食用及凉拌食用,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时采取催吐、导泻等方式自救,同时尽快到医院就诊

五、医院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例,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同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经核实后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市场开办方和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严防有毒野生菌上市交易;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要在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馆、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的醒目位置,粘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有毒野生菌鉴别方法等相关宣传知识的海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

八、广大人民群众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食用有毒野生菌种类,为救治赢得时间。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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