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 号)文件精神,对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省内跨州市务工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经本人申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复审,初步认定金九忠等40人符合享受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6122867 监督电话:0883-6129161
联系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耿马自治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省内跨州市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拟发放花名册(第三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