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mzzxzfhcxjsj/2025-00004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20
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注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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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注销声明

兹有买受人李某峰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现买受人与开发企业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将坐落于项目名耿马县孟定镇南目算大道旁孟定鑫苑,购销合同编号XRC-0570,建筑面积为47.95平方米;合同备案号为GM2024102900260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注销和变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购销合同注销作废。

特此声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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