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的问题,2023年3月28日我县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验收销号,2023年9月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并于2023年11 月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确认销号,经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后,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中缺少野生稻、野生杜仲、野生三七种质资源保存工作情况,要求再进行整改落实。我县接到《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商请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整改市级验收工作的函》后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并完成整改。2025年5月13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县级验收会,各有关部门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开展档案核查,通过专题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县级自查自验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名称: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耿马自治县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最新公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耿马自治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和分布不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重。
整改目标: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掌握耿马自治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和分布,实施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关键种的拯救保护,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1.开展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对其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出合理建议,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开展保护工作。
2.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石斛等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根据省级提出受威胁的具体物种种类及其生境区域,采取就地、近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野生杜仲、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3.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理片区及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内黑长臂猿、印支虎、黑颈长尾雉、绿孔雀、云南红豆杉、长蕊木兰、野生古茶树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
4.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引发社会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关注和重视。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县公安局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市场的全面清理和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开展临沧市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一是为了对其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出合理建议,临沧市于2021年9月完成生物多样性评价工作,该项工作由植物资源到脊椎动物资源的调查,最后对调查的结果作出具体分析,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评价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为进一步开展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根据《临沧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梳理出《耿马自治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目录》,我县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3种(一级26种,二级87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9种,全部为国家二级,做到了底数清。
(二)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
1.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一是耿马自治县于2021年12月6日印发《耿马自治县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知》,2022年2月8日印发《耿马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2年2月14日印发并全面执行《耿马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动物检疫组工作方案》,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印发《林长制实施方案》《林长制县级负责人及责任区的通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分配至各相关部门,通过巡林巡护等方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
2.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石斛等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耿马自治县及时转发《关于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的通告》,并根据《关于临沧市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清风行动”“兰科植物专项整治”“昆仑”“春雷攻势”“夏季行动”“净风”“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对118家营业场所以及全县的集贸市场进行禁止售卖野生动植物排查及宣传工作。
3.根据省级提出受威胁的具体物种种类及其生境区域,采取就地、近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开展耿马自治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经排查,外来林、草、湿地入侵种类共有15种(马缨丹、红火蚁、飞机草、非洲大蜗牛、紫茎泽兰、薇甘菊、垂序商陆、喜旱莲子草、落葵薯、大薸、刺苋、福寿螺、土荆芥、银胶菊、凤眼莲。州市级补充名单5种:野茼蒿、藿香蓟、五爪金龙、小蓬草、白花鬼针草)目前已完成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及标本制作,已提交至省级完成验收。二是建设铁力木保护小区对濒危植物铁力木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建立“种子采集地和苗木基地”,围绕“与橡胶混种”建设千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3个,“四旁”种植示范村2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橡胶地套种1500亩,人工造林4800亩。编制完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四方井铁力木自然保护小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加大铁力木资源保护和建设力度;三是2024年对耿马自治县常见二级以上保护植物进行挂牌保护,共挂牌5种二级保护植物,包括桫椤、红椿、合果木、金毛狗蕨、董棕,并要求涉及乡镇加强巡护管护。四是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对二级保护植物斑叶兰、野生植物水晶兰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对现有斑叶兰、水晶兰进行定位保护,在日常巡护过程中确保斑叶兰、水晶兰种群自然恢复;五是2021年以来,云南南滚河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与县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武装联合巡护,清除兽夹191个、清除私自搭建临时简易草果棚、狩猎棚29处,劝返进入保护区采药、采野茶和蜂蜜等外来人员46人次;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在开展巡护工作中,清除兽夹68个,射鸟弹珠200余颗、捕鼠夹1个,救助易危保护鸟类“虎斑地鸫”1只,拆除羊圈8个,简易草果窝棚6个。为有效监管在保护区扩建前就已建成的合法人为设施,防止因扩大设施范围而导致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现象发生,签订《固定范围承诺书》,云南南滚河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在保护区周边村寨签订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生活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拆除保证书》。通过多种保护方法确保我县保护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4.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野生杜仲、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一是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县野生杜仲、野生三七、野生稻种质资源分布和保存掌握的初步情况,以实地探查的形式开展调查,全县有两种野生稻分布,未调查到野生杜仲和野生三七两种植物。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自2008年建设项目保护点以来,长期聘请2人对保护点进行日常管护。自2021年开始,每年编制《耿马自治县疣粒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监测与管理报告》,现管护水平得到提升,管护工作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逐步恢复,目标物种数量稳定增加,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三)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理片区及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内黑颈长尾雉、绿孔雀、云南红豆杉、长蕊木兰、野生古茶树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一是我县开展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的监测工作,并编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绿孔雀资源调查监测报告》,目前正在开展2025年绿孔雀监测工作,已经确定了2km监测样线,完成了4台声纹监测仪的安装。二是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保护植物分布情况,对西藏红豆杉、野生古茶树等保护植物开展日常监测巡护保护工作并建立台账。积极开展《2024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旨在查清西黑冠长臂猿、长蕊木兰在保护区内分布情况,监测过程中发现保护区内存有一级保护动物印支灰叶猴种群分布,目前,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云南南滚河国家级保护区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鸟类调查监测项目》《灵长类调查监测项目》《昆虫及蛛形动物资源调查及物种编目项目》《极小种群巨蜥数量调查及栖息地评估项目》,先后新监测到黑颈长尾雉、红腹角雉、环颈山鹧鸪、红喉山鹧鸪、银胸丝冠鸟、毛冠鹿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对保护区内稀有动物进行调查监测,为下一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自然资源局开展古茶树资源调查工作,2021年完成《古茶树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题研究报告》,古茶树认定保护挂牌88株、栽培型古茶园认定保护6个区域,共计9224亩。三是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如:开展《小黑江流域耿马段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项目中涉及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绿化乡村公路5280米,种植绿化苗木1320株;开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涉及森林抚育10000亩,以此提升森林综合功能;开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省级公益林补入工作》,撰写补入成果报告,拟补入省级公益林2310亩(省级公益林补入成果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县级评审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上报市级),形成南汀河两岸生态保护屏障;开展《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工作》,完成区划责任区形成统一网格化管理,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大幅度地提升生物多样性,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种有效举措。四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2021年以来,我县共救助野生动物50余只,并根据被救助动物的健康恢复情况按要求放归森林。
(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引发社会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关注和重视。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组织森林公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市场的全面清理和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共对45家营业场所进行清查,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2021年以来,共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4件,查处20人,罚款13.568万元,其中: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野生动物案7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4件,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案1件,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案1件,非法收购、加工、运输野生植物案1件。三是以“昆仑”为主线,扎实开展“春雷攻势”“夏季行动”“净风”“清风”“冬季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抓好“打防管控建治”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场次,重点排查风险关键点2处,排查案件线索6条,共移诉涉野生动植物案18起,案件办结率100%。收缴各类木材488件,收缴野生动物139只、15.534公斤野生动物制品。“2022.08.08”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扣被盗伐古树6株、木制品400余件,案件得到公安部的批示肯定,并被新华社等多家中央级媒体宣传报道。四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单位,开展“清风行动2025”专项行动,共对73家营业场所以及全县的集贸市场进行禁止售卖野生动植物排查及宣传工作,收缴16个兽夹,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监督。五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宣传,综合运用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宣传,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条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我县组织宣传活动80余次,粘贴野生动植物保护海报1000余份,发放各项宣传资料30000余份,完善长效机制。
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耿马自治县根据该问题建立了耿马自治县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耿马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林长制实施方案、“林长+警长”制实施办法等长效机制,各项制度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五、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县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实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0883-6129806。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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